江苏省司法厅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08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江苏省司法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电话:025-83591055)。

一、工作概况

2014年,江苏省司法厅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以及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依法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省司法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加强重要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本级行政机关全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及时公布了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依法公开了行政审批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13年机关部门决算和2014年度部门预算信息。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了信息和热点问题的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4年省司法厅共举办5次新闻发布会。

(三)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方案,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2014年重点做好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和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公众关注热点的回应工作。

(四)创新政务信息发布载体。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的作用,着力打造以“江苏司法行政在线”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为龙头的“法润江苏微联盟”,向社会公众深入介绍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和改革发展动态,及时发布全系统构建“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的系列解读,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方向新任务新要求,加强与网友互动交流。

(五)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和保障工作。一是建立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工作培训。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三是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司法厅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人事信息、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利用江苏司法行政网、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博、微信,以及法制网,《法制日报》、《江苏法制报》等中央和地方媒体公开信息。

(三)公开的主要情况。2014年我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49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0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8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共收到35件申请,受理了35件,34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1件经信息公开部门负责人批准延期后答复。

四、收费情况

2014年度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1件,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1件,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公开工作的力度、深度、广度上看,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和维护管理工作,依托“江苏司法行政网”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建设省级“12348”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司法行政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