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计委召开《苏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专家论证会
时间:2016-01-08  浏览次数: 116

  近日,苏州市卫计委召开《苏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专家论证会,邀请市人大、市法制办、苏州大学等5名专家对“立法后评估报告”进行专题论证。
  《苏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自2007年实施至今已有8年。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卫生计生立法质量,根据市政府2015年立法有关计划和《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的要求,市卫计委于今年5月启动并组织开展了《苏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经过前期的发布评估公告、开展调查研究、走访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座谈调研、个案分析、立法比较分析、文献检索等评估方法,立法后评估小组对《苏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立法技术性、可操作性和绩效性等进行了全面评价,并编制完成“立法后评估报告”初稿。  
  会上,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审阅报告,一致认为:本次立法后评估工作程序合法、体系完整,评估内容全面、客观,分析问题准确,建议意见合理。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报告,与会专家还就报告用语、体例、内容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下一步,市卫计委将根据专家们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立法后评估报告,最终形成正式稿上报市政府。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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