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6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6-03-17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重要部署,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年度重点项目安排,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幸福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市局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法润凤城·2016春风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法润凤城”服务品牌,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精准服务为目标,积极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融合社会各方力量,在全市集中开展以走访服务企业、维护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特殊人群帮扶、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为主要内容的“法润凤城·2016春风行动”,进一步依法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走进企业”法律服务活动

1.组织开展“进企业法治宣讲活动”。组织政法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围绕当前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实际,深入企业宣传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用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企业依法用工、待工的法律意识,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责任部门:法制宣传处

协同部门: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

2.开展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和法律风险防范。抓住企业筹划生产经营安排、项目规划等时段性特征,组织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人员开展调研走访,通过问卷调查、专题座谈、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企业的最新法律需求,对企业招标投标、项目洽谈、合同制定等方面开展法律体检和法律论证,及时提供风险评估和预警提示,为企业生产经营把好法律关。

责任部门:律师工作管理处

协同部门:公证工作管理处、基层工作处

3.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调解网络为依托,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做好企业矛盾排查工作,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掌握涉企矛盾纠纷动态。结合企业实际,在规模以上企业加快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调解矛盾纠纷,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部门:基层工作处

二)开展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保障活动

1.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进城这一契机,广泛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群众喜闻乐见的“六个一”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一次“送法到基层”活动。各市(区)局、医药高新区分局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根据群众的法律需求,制作法治宣传资料、书籍手册等群众喜爱的法治宣传品免费发放;普法讲师团、法律顾问、法律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要深入乡镇、村居,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展板、播放法治电影、现场开展法律咨询等各种形式帮助和引导农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开展一次集中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在劳务市场、集市、广场、社区服务中心、农村集市、火车站、汽车站等农民工聚集场所,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展板巡展、法治宣传品发放、依法维权等集中服务。 三是开展一场专题法治讲座活动。在农民工集中居住点及聚集社区,依托法律咨询室、法律调解室、法律援助点、法律图书阅览室,开展一场法治讲座活动。 四是开展一次“情暖打工路”法律援助服务专项行动。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和商业街,对农民工开展法律服务大走访活动,了解法律需求,告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法律救济方式,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发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的作用,实行从申请到指派一次性办理,引导其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五是开展一场法治文化活动。借助集市、庙会等时机利用各类文化活动平台,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体验馆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灯谜竞猜、法治文艺演出等法治文化活动,让农民工在文化娱乐中接受法治的熏陶。 六是开展一轮新媒体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充分运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围绕群众个性化普法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服务,通过微博关注、微信转发集赞等方式积极吸引公众参与,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 

责任部门:法制宣传处

协同部门:法律援助处(中心)、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基层工作处

2.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广泛开展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认真落实我市将法律援助困难标准放宽为低保标准两倍的惠民政策。

责任部门:法律援助处(中心)

3. 建立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组织开展辖区内低保人员、五保户、社会福利机构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盲聋哑人)、困难职工、低收入人员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人群调查摸排活动,通过多种方式精确掌握法律援助对象数据信息,以市(区)为单位分门别类建立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并健全完善动态更新机制,精确掌握每一个法律援助对象的数据信息。

责任部门:法律援助处(中心)

4.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联系卡、播放公益广告、上门走访等方式,组织开展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专项宣传,实现宣传全覆盖,使每一个受援对象都能熟悉了解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确保他们在需要时能想到法律援助、找到法律援助、得到法律援助

责任部门:法律援助处(中心)

5.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公示、首问负责、限期办结、周六定时值班等制度,推广“互联网+”服务模式,完善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咨询业务流程,打造法律援助公众微信、微博平台,推动法律援助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

责任部门:法律援助处(中心)

6.开展“三农”专项法律服务。针对农村春耕春种季节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法律服务需求较多的特点,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努力为“三农”发展保驾护航。市律师协会引导推动各地“三农”法律服务团积极主动服务,深入研究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融合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法律事务,及时为龙头企业、种田大户、产业园区、农业示范基地培育壮大等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产业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和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力量进村入户,围绕土地流转、农业经营、环境保护、养老保障等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加强假种子、假农药、假肥料等时段性、集中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为农村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部门: 基层工作处

协同部门:律师工作管理处、法制宣传处、市律协

7.选派律师担任农村基层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基层社会管理,推广“农民合作社普法联盟”特色品牌。

责任部门:法制宣传处

协同部门:律师工作管理处

8.“公证乡村行”、“公证助残月”、“公证敬老月”活动。完善乡镇公证服务联系点和公证信息员制度,发放“公证服务联系卡”,多种形式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延伸拓宽公证服务绿色通道,打造城市半小时,乡村一小时公证服务圈,让农民在家门口享受公证服务。持续开展公证公益行动,为困难群众、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贴心公证服务,采取多项措施为弱势群体办证提供便利。

责任部门:公证工作管理处

9.加快推进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推动每个市(区)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

责任部门:基层工作处

10.开展律师志愿者与基层妇女儿童之家结对共建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与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开展律师志愿者与基层妇女儿童之家结对共建活动,通过结对共建强化妇女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她们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积极化解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责任部门:市律协

(三)开展特殊人群帮困扶助活动

1.开展特殊人群权益保障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优势,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

协同部门:律师工作管理处、法律援助处(中心)、基层工作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

2.继续开展进监狱、戒毒所帮教活动。联合市妇联等部门组成“春风行动”帮教团,赴南通女子监狱开展法润泰州“情暖高墙  真爱回归”主题帮教活动,寄语泰州籍服刑人员,希望她们能够积极配合监狱进行改造,认真学习职业技能,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

3. 进一步做好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对纳入后续照管的解戒人员开展集中走访,全面深入调查了解后续照管对象基本信息,制定和落实针对性后续照管措施。建立司法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指导站,牵头联系社会就业服务机构和用工单位,开展就业指导和推介。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

协同部门:办公室、政治处

4.继续开展“托起明天的希望——服刑解戒人员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关爱工程”。充分利用“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加强特殊人群走访活动,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及戒毒人员思想状况和家庭情况进行摸排,对存在生活困难、失业无业、子女失学辍学等现象的,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组织社会力量,通过爱心助学等形式,为失学辍学子女就学提供帮扶。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

协同部门:办公室、政治处

5.开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二周年宣传活动。利用集中教育和走访时机,大力宣传《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特殊人群法治观念,激发其自觉接受改造、早日重塑新生的动力。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

协同部门:法制宣传处

(四)开展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活动

1.开展司法活动日联动宣传。48,与省厅联动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司法活动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12348服务事项、范围以及取得的成效,让群众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推出一批司法便民惠民措施,加快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与12345110等热线服务的联动协作,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

责任部门:办公室

协同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基层工作处、法制宣传处、司法鉴定管理处

2.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开展以“窗口标准化、岗位规范化、服务产品化”为主题的“三化”建设活动,深入推进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作用发挥受众调查活动。针对平台在实体运作过程中形式大于实质、被动大于主动、运行不规范、成果不明显等突出问题,通过召开民意恳谈会、法治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对全市近2000家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群众知晓率、满意度和需求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根据受众调查采集的供给信息,对运行情况差、群众满意度低的平台站点,从运行模式、工作机制和站点区域设置三个方面进行有效整合,确保平台建设“合理布局、规范运作、有效管理、作用明显”。完善服务公开、首问负责、督查督办、群众评议等制度,推行“柜台式”开放服务模式,确保上半年县乡村三级平台全面建成。加快推进公证、法律援助网上在线受理,积极推广应用网上预约、咨询、付费、评价服务等便民功能,形成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无缝对接,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责任部门:律师工作管理处

协同部门:办公室、基层工作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法律援助处(中心)

3.开展民意大征集活动。着眼于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组织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民意大征集活动,通过召开民意恳谈会、法治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征询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法律服务窗口设置发放法律服务需求表和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根据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和举措。

责任部门:政治处

协同部门:法律援助处(中心)、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基层工作处、法制宣传处

4.加强公证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网上申请办理公证,整合公证管理系统、公证办证系统和公证在线受理服务系统,形成电话热线、实体站点和虚拟网络互为补充、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服务体系。推广实施公证电子印章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等,实现办证过程全程留痕,信息要素网上抓取,执业过程全程网上监管。积极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联系,解决“证明无处开具,公证确实需要”的矛盾,切实优化公证执业环境。

责任部门:公证工作管理处

三、活动时间

“法润凤城·2016春风行动”从3月开始,6月中旬结束,6月下旬进行总结提高。

四、相关要求

开展“法润凤城·2016春风行动”是上半年全系统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抓推进、抓落实、抓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宣传处、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基层工作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司法鉴定管理处、法律援助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检查。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参与单位和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活动有力有序开展。各市(区)局、分局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

(二)精心组织,打造亮点。各市(区)局、分局以及市局各业务处室要紧密结合省厅“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工作要求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努力做到专项行动与全年工作部署协调推进,重点做好48日开放日以及各重要时间节点的统一调度,将专项行动作为整改落实、服务群众的有力举措,努力实现人民满意的目标效果。要找准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创新工作载体和服务模式,不断打造工作亮点和特色。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局将按照“条块结合、点面结合”的原则,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推进动态、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分析和解决突出问题。市局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分片指导、跟踪问效,各业务处室要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加强对本条线参与活动情况的督促指导。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区)局、分局以及市局各业务处室要及时收集各地各条线活动信息,加强新闻宣传策划,采取日常宣传与集中报道、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报道司法行政关爱和服务民生的具体举措以及各地推进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让社会公众切身感受到司法行政系统的服务热情和服务成效,努力形成推动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树立和提升泰州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