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6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6-03-17  浏览次数:

根据省厅部署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为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的重要作用,市局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法润徐州·2016春风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法润徐州”服务品牌,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精准服务为目标,积极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融合社会各方力量,在全市集中开展以走访服务企业、维护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特殊人群帮扶、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为主要内容的“法润徐州·2016春风行动”,进一步依法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强富美高”新徐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时间安排

“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从3月开始,6月中旬结束。2月底进行动员部署,6月下旬进行总结提高。

三、具体内容

(一)开展“走进企业”法律服务活动

1.开展“双百双宣”送法进企业活动。在全市精选100名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组成法的律服务队伍,深入全市100家骨干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其中,对用工单位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重点宣传依法用工、待工的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对企业职工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职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宣传标识:“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双百双宣送法进企业——×××司法局。

责任处室:法宣处

协助处室:律管处、公管处、法援中心、宣教处、基层处

2.开设企业法律咨询“绿色窗口”。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开设企业法律咨询“绿色窗口”,打造服务企业快速通道,对企业法律服务事项实行“零等待”。

责任处室:律管处、公管处、基层处、鉴定处

3.开辟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通道。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辟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电话服务热线和网上服务窗口。组织专门律师第一时间为企业招标投标、项目洽谈、合同制定等进行法律体检和法律论证,及时提供风险评估和预警提示,为企业生产经营把好法律关。

责任处室:律管处、12348协调指挥中心

4.开展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查。抓住年初企业筹划生产经营安排、项目规划等时段性特征,组织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人员开展调研走访,通过问卷调查、专题座谈、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企业的最新法律需求。

责任处室:律管处、基层处

5.开展涉企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以县(市、区)、乡镇(街道)、企业三级调解网络为依托,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做好企业矛盾排查工作,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掌握涉企矛盾纠纷动态。重点做好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建立矛盾化解快速反应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在全市300人以上企业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300人以下企业全部设立兼职调解员,及时介入调解矛盾纠纷,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处室:宣教处

(二)开展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保障活动

6.延伸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触角。紧扣春季农民工返城就业高峰这一时间特点,结合开展第十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深入劳务市场、企业、建筑工地等农民工集聚地举办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集中宣传劳动工资、工伤保险、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责任处室:法宣处、法援中心

7.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组织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深入农民工聚集地区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咨询点,方便农民工就近及时获取法律服务。

责任处室:法援中心

协助处室:律管处、基层处

8.对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大力开展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认真落实苏中苏北地区不低于最低生活标准1.5倍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责任处室:法援中心

9.开展对困难群体“摸实情、办实事、送真情”服务活动一是摸实情。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辖区内低保人员、五保户、社会福利机构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盲聋哑人)、困难职工、低收入人员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人群调查摸排活动,精确掌握法律援助对象数据信息,以县(市、区)为单位分门别类建立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并健全完善动态更新机制。二是办实事。通过上门走访、发放联系卡、赠送宣传资料等方式,组织开展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专项宣传,让每一个受援对象都能熟悉了解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同时,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推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让他们实实在在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服务和帮助。三是送真情。建立“1+1”帮扶救助制度,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辖区内困难群体结成帮扶对子,利用走访座谈、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期了解困难群体在法律援助方面的需求,第一时间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

责任处室:法援中心

10.开展“三农”专项法律服务。针对农村春耕春种季节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法律服务需求较多的特点,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努力为“三农”发展保驾护航。市律师协会要积极发挥“三农”法律服务团的牵头促进作用,引导推动各地“三农”法律服务团积极主动服务,深入研究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融合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法律事务,及时为龙头企业、种田大户、产业园区、农业示范基地培育壮大等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产业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和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力量进村入卢,围绕土地流转、农业经营、环境保护、养老保障等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加强假种子、假农药、假肥料等时段性、集中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为农村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处室:律管处、基层处、宣教处

11.开展“百千万”公证农村行活动。全市分别组织公证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镇村开展“进百镇、入千村、访万户”公证农村行宣传活动,并发放“公证服务联系卡”。同时,各地要建立完善农村公证联系点和信息员制度,延伸拓宽农民办理公证绿色通道,让农民在家门口享受公证服务。

责任处室:公管处

(三)开展特殊人群帮困扶助活动。

12.开展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黄丝带”关爱活动。依托互帮共建机制,全面开展辖区内及本监所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摸排,建立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库。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方力量,运用信息库数据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有效防止和消除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失学、流浪现象。“六一”前后,深入开展以帮扶服刑戒毒人员失学、流浪未成年子女为重点的“黄丝带”关爱行动,通过组织一次排查、健全一个台账、安排一次家访、落实一项帮扶等形式,组织开展爱心助学、帮困扶助等活动,促进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责任处室:基层处

13.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帮困扶助。通过大数据排摸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情况,对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协调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协调教育部门帮助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接受义务教育,鼓励支持非义务教育阶段有就学意愿的社区服刑人员继续就学。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阵范围,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确实需要救助的给予临时救助,最大限度地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

责任处室:社矫处

14.开展刑释解戒人员特困家庭精准帮扶。组织人员力量对辖区内刑释解戒人员进行走访,全面排摸特困家庭信息,并进行动态跟踪,确保情况明、底数清。以贯彻落实15个省级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全面推行衔接前置和安置帮教协议制度,深化分类帮教工作,特别是对符合规定的特困人员及家庭,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纳入后续照管的解戒人员开展一次集中走访,全面深入调查了解后续照管对象基本信息,制定和落实针对性后续照管措施,巩固戒断成效。

责任处室:基层处

(四)开展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活动

15.开展司法活动日“双百”联动宣传一是48日当天,在全市设立100个“12348法润千万家”司法活动日宣传点,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12348服务事项、范围以及取得的成效,让群众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二是组织百场专业送法活动,积极动员和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八进”活动,即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车站、进校园、进军营、进家庭,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责任处室:法宣处、12348协调指挥中心

协助处室:律管处、公管处、法援中心、宣教处、基层处

16.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着眼于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组织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民意大征集活动,通过召开民意恳谈会、法治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征询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法律服务窗口设置发放法律服务需求表和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根据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和举措。深入推进县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公开、首问负责、督查督办、群众评议等制度,推行“柜台式”开放服务模式,确保上半年县乡村三级平台全面建成。健全12348公共服务平台24小时全天候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公证、法律援助网上在线受理,积极推广应用网上预约、咨询、付费、评价服务等便民功能,形成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无缝对接,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责任处室:律管处、公管处、法援中心、宣教处、基层处、12348协调指挥中心

17.开展“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进一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加强人员力量配置,加大在岗履职情况检查考核,确保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人员定点按时深入驻点村、社区和服务窗口,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要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单位,普遍与所在乡镇、社区、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广泛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了解等活动,进衬入户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面对面地帮助解决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

18.开展律师志愿者与基层妇女儿童之家结对共建活动。加强与妇联组织沟通协调,通过结对共建强化妇女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她们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积极化解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责任处室:律管处

19.加强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推动每个县(市)以及按照县(市)运作的区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扩大医疗机构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

责任处室:医患纠纷调处中心

20.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重点就社会保障、财产继承、就医入学等法律问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减免相应办理费用,并提供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5月份,组织开展“公证助残”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实效。

责任处室:法援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市局专门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16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协调、信息汇总、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局做法,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谋划部署、推进落实。根据省厅统一部署,35日作为活动启动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联动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居)”活动,全面启动“2016春风行动”,确保活动开好头,起好步。

二要强化项目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树立融合理念,强化协同配合,将开展活动与推动业务发展有机结合,与落实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一同考虑,结合四个专项活动,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要坚持项目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项目化考评,对各项重点任务分解立项,并逐一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员、责任要求,确保各县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应于39日前统一报市局办公室(邮箱:sfjbgs8311@163.com)。联系人:吴文博,联系电话:18952162555

三要强化督查考核。活动开展期间,市局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地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跟踪问效。对推进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市局机关各处室要根据活动方案,适时加强对本条线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评价,将活动重点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大对下考核指导力度,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要强化总结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舆论引导,加强新闻宣传策划,采取日常宣传与集中报道、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大力营造声势,浓厚活动氛围。要注重发现和提炼总结活动的亮点特色、先进典型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效,特别是对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要及时总结推广,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活动成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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