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16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6-03-1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和当前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省厅“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工作部署,积极打造“法润淮安”服务品牌,市局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法润淮安·2015春风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以“双强双争”为目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精准服务为主线,积极整合系统资源,融合社会各方力量,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集中开展“法润淮安·2015 春风行动”,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淮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护航实体经济发展行动”(市局牵头责任部门:律师管理处,责任领导:黄兆海)。一是开展企业招工用工法治宣传教育。与当地劳动人社部门联合在每个县区组建一支企业用工法律宣讲团,深入辖区企业宣传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用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企业依法用工、待工的法律意识,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同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诚信企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促进企业讲社会效益、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在“五一”劳动节前在全市开展一次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二是开展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和法律风险防范。联合市经信委、市台办,市软件办,组织“101%挂钩企业”法律顾问团、台商法律顾问团、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人员开展调研走访,通过问卷调查、专题座谈、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企业的最新法律需求,对企业招标投标、项目洽谈、合同制定等方面开展法律体检和法律论证,及时提供风险评估和预警提示,为企业生产经营把好法律关。5月底前,“市同心律师服务团”在全市组织一次企业负责人参加“企业法律风险专项法律讲座”。利用6月举办第三界“宁淮律师论坛”的契机,邀请南京优秀律师开展“中小微企业法律讲座”。三是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县(区)、乡镇(街道)、企业三级调解网络为依托,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做好企业矛盾排查工作,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掌握涉企矛盾纠纷动态。重点做好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建立矛盾化解快速反应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在规模以上企业加快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调解矛盾纠纷,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开展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保障活动。一是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市局牵头责任部门:法制宣传处,责任领导:黄兆海)。紧扣春季农民工返城就业高峰这一时间特点,结合开展第十届 “ 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深入劳务市场、企业、建筑工地等农民工集聚地举办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集中宣传劳动工资、工伤保险、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二是开展困难群众精准法律援助(市局牵头责任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责任领导:吴政霖)。积极推进市两办出台我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服务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大力推进法律援助精准帮扶,各县区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内低保人员、五保户、社会福利机构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盲聋哑人)、困难职工、低收入人员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人群调查摸排活动,通过多种方式精确掌握法律援助对象数据信息,以县(区)为单位分门别类建立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并健全完善动态更新机制,精确掌握每一个法律援助对象的数据信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联系卡、播放公益广告、上门走访等方式,组织开展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专项宣传,实现宣传全覆盖,使每一个受援对象都能熟悉了解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确保他们在需要时能想到法律援助、找到法律援助、得到法律援助。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公示、首问负责、限期办结、周六定时值班等制度,推广“互联网+ ”服务模式,完善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咨询业务流程,打造法律援助公众微信、微博平台,推动法律援助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

(三)开展特殊人群帮困扶助活动(市局牵头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局,责任领导:黄兆海)。以深化分类帮扶,推进精准帮扶为要求,在全省范围开展特殊人群帮扶专项活动,切实提升服务管理的实效。一是开展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黄丝带”关爱活动。各县区要积极配合互帮共建人员,开展辖区内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摸排,争取地方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有效防止和消除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失学、流浪现象。“六一”前后,配合互帮共建人员深入开展以帮扶服刑戒毒人员失学、流浪未成年子女为重点的“黄丝带”关爱行动,通过组织一次排查、健全一个台账、安排一次家访、落实一项帮扶等形式,组织开展爱心助学、帮困扶助等活动,促进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二是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帮困扶助。通过大数据排摸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情况,对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协调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协调教育部门帮助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接受义务教育,鼓励支持非义务教育阶段有就学意愿的社区服刑人员继续就学。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确实需要救助的给予临时救助,最大限度地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三是开展刑释解戒人员特困家庭精准帮扶。各县区要对辖区内刑释解戒人员进行走访,全面排摸特困家庭信息,并进行动态跟踪,确保情况明、底数清。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全面推行衔接前置和安置帮教协议制度,深化分类帮教工作,特别是对符合规定的特困人员及家庭,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纳入后续照管的解戒人员开展一次集中走访,全面深入调查了解后续照管对象基本信息,制定和落实针对性后续照管措施,巩固戒断成效。

(四)开展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活动。一是开展司法活动日联动宣传(市局牵头责任部门:办公室,责任领导:吴政霖)。48日,在全市联动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司法活动日,市局和各县区提前做好方案策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要提前一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活动预告和氛围营造。活动现场务必放在人流量密集处,扩大宣传效果。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12348服务事项、范围以及取得的成效,让群众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律师等条线要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推出一批司法便民惠民措施,在活动预告中进行公示,提高活动的影响力。二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活动(市局牵头责任部门:律师管理处,责任领导:黄兆海)。在全市法律服务窗口设置发放法律服务需求表和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根据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和举措。深入推进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公开、首问负责、督查督办、群众评议等制度,推行“柜台式”开放服务模式,要进一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6月底前,由市局律管处牵头在全市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服务站专项验收督查。三是开展12348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市局牵头责任部门:法律援助管理办公室,责任领导:吴政霖)。市法律援助办公室要牵头做好公证、法律援助网上在线受理,积极推广应用网上预约、咨询、付费、评价服务等便民功能,形成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的服务模式,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无缝对接,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市局牵头责任部门:律师工作管理处,责任领导:黄兆海)。积极组织开展律师志愿者与基层妇女儿童之家结对共建活动,通过结对共建强化妇女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她们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积极化解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五是大力推进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市局牵头责任部门:基层处,责任领导:鲁正淮)。不断完善市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建设,积极加快县级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主城区外每个县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中心,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六是开展“公证敬老年”和“公证助残日”活动(市局牵头责任部门:公证工作管理处,责任领导:吴政霖)。大力开展公证工作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专项活动,通过完善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开设绿色通道等方式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在全年开展“公证敬老年”活动,在5月份,组织开展“公证助残”活动。

三、实施步骤

实施“法润淮安·2016 春风行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上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3)制定下发《“法润淮安·2016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各牵头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各县(区)司法局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细则,于32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各县(区)司法局与市局各牵头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组织实施(3月下旬至6月中旬)。市局要按照“条块结合、点面结合”的原则,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推进动态、及时分析和解决突出问题。市局各牵头责任部门和各县(区)对照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工作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市局各牵头责任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月汇总全市活动情况的相关数据、图片、视频和群众建议,并及时报送市局办公室。

(三)总结提高(6月下旬)。市局各牵头责任部门和各县(区)司法局要充分挖掘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实际成效,及时宣传推广,树立和提升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市局各牵头责任部门和各县(区)司法局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下旬将总结材料报市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开展“法润淮安·2016春风行动”,是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待,统筹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局决定成立“法润淮安·2016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由邱华康局长任组长,各条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基层处、社区矫正局、法制宣传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处、法律援助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检查,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县(区)司法局要按照市局部署,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统筹和组织领导,制定活动工作细则,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二)整体推进、强化督查。要树立融合理念,强化协同配合,注重整体联动,凝聚工作合力,防止活动中各自为战,出现条线化碎片化现象。市局各牵头责任部门和各县(区)司法局要围绕部署,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其他各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行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局要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赴各地督查指导、跟踪问效,加大指导推进力度。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全市系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技术平台,广泛深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大造声势,营造氛围。要注重宣传报道活动的先进典型和实际成效,特别是对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要认真总结推广,不断打造“法润淮安”服务品牌的新亮点、新特色。要注重活动的整体宣传,避免片面宣传和条线化、碎片化宣传,突出宣传的全局效应,努力扩大“法润淮安”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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