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高新区正式建立党委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法治建设
时间:2017-12-14  浏览次数:

12月8日,苏州市高新区召开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年度总结会议暨区党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会上,高新区政府就本年度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作了通报,并对党委法律顾问聘任作情况作了说明。一年来,高新区法制办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并协调推进全区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实现了区本级、区级部门、各镇(街道、功能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覆盖。各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各类涉法事务的处理,充分发挥咨询、审查和监督作用,建言献策、认真履职,提供了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保障了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为推动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随后,区委法律顾问们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还举行了党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任10位同志为区委法律顾问,这标志着高新区正式建立党委法律顾问制度。

会议强调,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党委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因此,全区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要在“两聚一高”“两高两新”实践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要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创新发展,深入推进法治高新区建设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区水平,深化法治高新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