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出台
时间:2017-06-02  浏览次数: 302

  2014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指南提出要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6月,宜兴市成功申报成为江苏省海绵城市试点城市。
  宜兴市公用事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政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39号)、无锡市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6〕53号)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经过实际的调研后形成了《宜兴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初稿,并邀请市法制办、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了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各部门一起对该《办法》进行反复修改,最后形成定稿。
  目前该《办法》已经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不日将要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宜兴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步伐,为海绵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和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宜兴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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