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422/2017-00106 | 分 类 | 计划总结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7-13 | |
标 题 | 省政府2017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上半年完成情况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工作 试点 建设 开展 关于 | |
内容概述 | 一、关于“第68项.加快开展基... | ||
时效 | 有效 |
省政府2017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上半年完成情况
时间:2017-07-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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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第68项.加快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和监测工作”
关于“颁发《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选择2个地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制定《落实省政府加快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加强建设规范、服务规范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并协调省质监局以地方标准形式出台,对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职能设置、硬件配比、人员要求、工作流程等作出规定,不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分别在苏南、苏北、苏中各选择了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进行标准化建设试点,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试点单位的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目前,苏州吴中区、连云港海州区、泰州市海陵区等3家单位正按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工作指南》和工作时序全面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二、关于“第89项.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关于“开展《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测试工作”。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