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二”戒毒模式下深化民警队伍“三化”建设的思考
时间:2017-08-15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省戒毒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戒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司法部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积极深化戒治模式探索,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四期流转、三分戒治、双向延伸”的“四三二”戒毒新模式,有力推动了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顺利转型发展。本文结合江苏戒毒系统民警队伍实际,围绕推行“四三二”戒毒新模式,就新形势下深化民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当前影响和制约戒毒机关民警队伍“三化”建设的主要因素,以及深化民警队伍“三化”建设的路径选择作了初步思考。

  一、新形势下深化民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深化民警队伍“三化”建设,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去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戒毒工作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要在原劳教场所职能转向戒毒管理后,合理使用原劳教场所和人员,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为我们加强民警队伍建设、做好戒毒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戒毒工作改革发展的新起点上,我们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要求,坚持把民警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的地位来抓,全面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职责,全力推进戒毒工作科学发展。

  (二)深化民警队伍“三化”建设,是依法履行戒毒管理职能、推进事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依法履行戒毒管理职能,积极推进事业改革发展,必须进一步深化民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当前,我们要紧密结合推行“四三二”戒毒模式的新形势新任务,找准深化民警队伍“三化”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着力在提高民警队伍维护安全稳定能力、教育戒治能力、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服务群众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等方面下功夫。

  (三)深化民警队伍“三化”建设,是促进民警成长进步、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升民警队伍能力素质,促进民警全面发展,是戒毒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新形势下,我们要按照“四三二”戒毒模式的新要求,继续探索创新民警教育培训的思路措施、方式方法,促进民警更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提升矫治技能,推进民警规范执法、科学矫治、文明管理,努力实现个人成长进步与事业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的共赢。

  二、当前影响和制约戒毒机关民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我省戒毒机关大力实施“人才强警”战略,民警队伍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民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与党和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影响和制约我省戒毒机关民警队伍“三化”建设的各种因素还有待于进一步破解。

  (一)戒毒工作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禁毒法》、《戒毒条例》为戒毒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原则性的规定较多,相关工作制度有待于进一步细化。由于《人民警察法》等法律修订工作滞后等因素,目前戒毒机关人民警察的警种称谓尚未明确,相关的责、权、利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戒毒场所执法工作尚未纳入检察机关执法监督范畴,不利于保障民警执法权益、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一定程度上对戒毒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造成了不利影响。目前戒毒机关民警队伍分类管理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队伍规范化管理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二)戒毒机关人才结构不够合理。我省戒毒机关民警队伍整体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素质优良,但人才队伍分布不够合理。截至2015年10月底,全省戒毒机关大学本科以上民警占81.61%。法律、监所管理、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工程、医学等六大核心专业民警占72.65%。其中,法律专业占35.37%、监所管理专业占18.75%、教育学专业占8.98%、心理学专业占1.74%、医学专业占4.77%、信息工程专业占3.09%。可以看出,教育学、心理学、医学专业人才相对不足,与戒毒矫治主业不相适应。近年来,我省戒毒机关在基层民警中开展了戒毒业务普训、心理咨询师培训、营养师培训等,培养了一批复合型人才队伍,弥补了科班专业人才短缺的不足,有力提升队伍教育戒治能力。但高层次专家型戒毒矫治人才、实战型医疗护理专门人才稀缺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受戒毒场所工作环境、经济待遇、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高等院校的医学、护理等专业人才在就业时不愿选择戒毒机关,也使得戒毒机关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短期内难以有效解决。

  (三)民警队伍素质能力亟待提高。“四三二”戒毒模式突出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这个中心任务,科学规划戒毒工作时空布局,建立了一套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科学性的流程体系和工作标准,对民警队伍素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受长期以来劳教管理工作的惯性影响,当前戒毒机关少数干部和民警的执法理念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偏差,有的同志仍习惯于原有的劳教执法理念和思维方式,工作标准不高、执法不严、履职能力不强。有的民警对戒毒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的韧劲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广大民警的职业自信、职业尊荣需要进一步增强,人文素养、法治素养需要进一步培育,执法水平、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所情戒情形势严峻复杂。当前,教育戒治工作面临严峻考验。戒毒人员逃跑、自杀、违禁品流入所内和民警职业暴露等风险客观存在。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在确保戒毒场所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开展戒毒工作,才能推进戒毒事业健康发展。这也考验着我们的智慧,如何在安全工作新常态下,充分利用有限的警力资源,积极发挥现有的人才优势,协调推进队伍“三化”建设,既确保场所安全,又提高戒毒成效。

  可以说,当前影响民警队伍“三化”建设的因素复杂多样,既有外因,也有内因,既有体制性问题,也有机制性矛盾。我们不能寄希望于短时间内“毕其功于一役”,而应该对当前民警队伍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地研究解决。

  三、新形势下深化民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首次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了重要指示。当前,江苏戒毒工作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依法履行戒毒管理职能,大力推行“四三二”戒毒模式,不断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为我们深化民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引了更为明晰的路径。

  (一)正规化建设层面,着眼于制度创新,努力健全适合戒毒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新机制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按照十三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的要求,紧密结合履行戒毒管理职能、推行“四三二”戒毒模式的任务,科学设置所政管理、戒毒医疗、教育矫治、习艺劳动、康复训练、行政后勤等各类人员比例,探索建立适合戒毒工作特点的警察职位分类管理制度。按照上级部署,推动完善警官、警员、警务技术职务序列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戒毒工作需求的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借鉴公安机关、兄弟省份戒毒单位经验做法,结合戒毒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戒毒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引进、管理办法。按照“医疗监护期、脱毒管控期、康复矫正期、回归适应期”四期流转、“分区管理、分类戒治、分级处遇”三分戒治的要求,结合民警岗位职责,探索建立各层次、各岗位人员素质能力标准体系,明确任职资格条件、专业知识结构、履职能力标准。通过科学设定岗位标准,促使民警提升岗位素质、履职能力,促进民警队伍分类科学、结构合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实现民警队伍及有关工作人员各归其类、各展其才、各得其所。

  深化规范执法建设。坚持从源头着手,注重针对性、实效性,探索建立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入警专训、特训制度,科学设计岗前培训课程、训练科目,专门管理、专门施训、专门考核,特别加强“四三二”戒毒模式专题培训,将完成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作为上岗任职的必备条件。研究制定《戒毒机关执法工作规范》,注重规范戒毒执法行为,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把各种规范要求融入戒毒执法流程、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之中。以信息化为手段,通过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考评,实现对戒毒执法的动态管理、实时监督和科学考评,促进民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问题整治和制度建设,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化警务督察工作,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广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广大民警拒腐防变、廉洁从警的思想防线。

  (二)专业化建设层面,着眼于能力建设,努力构建促进队伍素质提升的人才培育新平台

  合作共建平台。从构建大戒毒、大矫治工作体系出发,充分利用省内外、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优质教学资源,深化合作共建,为戒毒机关民警培训进修、合作研究等提供有利条件。以民警岗位基本素质能力为依据,构建和完善以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师资教材、组织管理为重点的戒毒工作教育培训体系。强化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每年有计划选拔素质好、有潜力、业绩优的民警到地方党政机关、省内外监狱戒毒单位交流任职、挂职锻炼。聘请戒毒医疗专家、教授等高层次人员,组织“戒毒矫治智库”或“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开展重点课题指导、个案研讨交流等活动,为培养戒毒人才、提高戒毒成效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拓展社会支持系统,通过招募志愿者、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渠道,引进社会高级专业人才服务场所戒毒矫治工作。推动出台相关人才优惠政策,逐步引进一批心理学、药理学、精神医学、临床医学、运动训练学等紧缺专业人才。认真调研、整合戒毒场所各类专业人才资源,切实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结对帮带平台。将优秀青年民警作为培养对象,完善落实“学科带头人制”、“青年民警导师制”,实施“一线磨砺”计划,着力培养在全省乃至全国戒毒系统有一定影响的“戒毒专家”。同时,实行学科带头人帮带岗位能手、岗位能手帮带一般民警,分层次结对培养,在一对一的传帮带中,促进形成人才梯队。特别是针对新招录民警,科学制定培养计划,按照“一年融入、两年提升、三年成才”的思路,加强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岗位竞赛,加大帮带力度,促进早日成才、独当一面。

  课题牵引平台。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对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民警参与戒毒理论与实务研究,积极申报课题,开展调查研究。视情面向高校招标,争取有关专家学者的积极响应和参与。同时,主动与司法部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组织民警承担有关重大戒毒理论课题和实务问题的攻坚,锻炼培养具有深厚理论功底、丰富实战经验的专门型戒毒人才。

  (三)职业化建设层面,着眼于价值引领,努力打造激励民警职业归属感尊荣感的新引擎

  筑牢职业信仰。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业信仰,是民警从心灵深处对戒毒职业的价值认同。强化警察职业信仰,就是要强化理论武装,使广大民警对戒毒机关的政治任务、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准确定位,引导广大民警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戒毒工作的信念信心,并充满矢志不渝为之不懈奋斗的激情。要重视“仪式教育”,通过开展入警宣誓、授衔仪式、颁奖典礼、退休仪式等活动,不断增强戒毒人民警察的角色意识和职业归属感、荣誉感。要结合戒毒工作和队伍实际,围绕“牢记使命、忠诚事业,公正执法、科学戒毒,严守法纪、廉洁从警,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保障平安、促进和谐”等职业操守,研究制定江苏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业誓词。要推进民警宣誓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在新招录民警上岗前、民警警衔晋升、职务晋升以及参加各类重大活动、重要场合,统一组织民警公开宣誓,进一步弘扬高尚警德,展现江苏戒毒机关人民警察的职业理想、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要创新思路载体,强化教育引导和典型示范,继续大力弘扬“忠诚忠信、崇法崇德、善矫善治、创新创优”的新时期江苏戒毒人民警察精神,筑牢践行警察职业道德的思想基础,使民警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维护职业尊荣。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特殊事业,工作环境相对封闭,加强宣传工作,在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和相关纪律的前提下,讲好戒毒工作故事非常必要。一方面,加强与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传媒,通过合作设立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搭建戒毒工作宣传平台。另一方面,积极适应全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趋势,树立“互联网﹢”思维,借助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平台,推进江苏戒毒网改版升级,探索建立江苏戒毒政务微博、官方微信等,积极宣传戒毒机关的性质、职能,宣传戒毒工作的新进展、教育戒治的新成效、民警队伍的新风貌,动员全社会力量,理解、关心、支持戒毒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积极推行“所务公开”、“阳光戒毒”、“场所开放日”等活动,建立和完善戒毒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提高戒毒工作的透明度,树立戒毒机关良好执法形象,进一步增强戒毒机关人民警察的职业尊荣感。

  加强职业保障。推动完善与戒毒工作职业特点相适应的工资福利制度、职业保障制度,健全落实民警职务晋升、薪酬待遇与德、能、勤、绩、廉挂钩的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推动建立特困民警救助基金制度和解决民警实际困难常态化机制。针对戒毒人员病患多、心理扭曲、性格异常,民警面临较大执法风险的实际,坚持关怀救助的原则,加大对一线民警的关怀力度,为民警建立职业健康保险,建立执法风险基金,进一步完善民警执法风险保障机制、履行职务受到侵害救济机制,防范、减少民警职业暴露风险。针对当前戒毒机关人民警察的警种称谓没有明确、戒毒执法中检察监督缺位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国家有关部门修订有关法律、制定司法解释、健全相关制度,为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深化民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要系统谋划、完善机制、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当前,要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紧密结合职能转型、改革发展实际,紧密联系推行“四三二”戒毒模式新任务,认真梳理民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深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工作机制,踏踏实实做好这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努力提高民警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我省戒毒工作改革发展、服务“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大局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