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首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11-13  浏览次数:

 

     【新闻发布概要】今年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的第一年。6月20日,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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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通稿】

    

今年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的第一年。6月20日,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自2002年组织实施首次司法考试以来,我省共有34.8万余人报名,5.2万余人成绩合格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比起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五方面新变化。一是参考人员范围扩大。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均纳入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范围;二是报名学历条件提高。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人员符合条件。三是增加禁止性规定。明确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得报名参考;四是考试方式方法优化。将原本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阶段,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参加当年的第二阶段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五是加强取得资格人员管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有违反宪法法律、妨害司法公正、违背职业伦理等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处理。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启动。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4日,7月9日为交费截止时间;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发布成绩时间为9月27日。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确认和交费时间为9月27日至9月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上午。

       今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部分全面实行机考。我省以13个设区市为单位,每个设区市设置一个考区,初步确定了60余所院校、700余个考场、4万台计算机承担客观题机考工作。为方便报名考试人员,省司法厅开通了“江苏法考”微信公众号,提供报名状态查询、准考证查询、成绩查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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