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对江苏省公证当事人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8-11-02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及《江苏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快全省公证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省公证当事人信用黑名单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实施公证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工作,省司法厅联合省信用办起草了《关于对江苏省公证当事人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完善意见,请于119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省司法厅。

联系人:吕 立,电话:02583591167,邮箱:jssxyb@163.com

特此通知

 

                                   2108年11月2日

《关于对江苏省公证当事人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