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省司法厅共同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图)
时间:2018-11-05  浏览次数:

 

112日,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在无锡召开全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会,通报全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省法院刑一庭庭长刘亚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设区市、部分试点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法院刑庭负责人,以及省司法厅律管处、省律协秘书处、省法律援助中心、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南京、无锡、宿迁、泰州等试点地区的法律援助机构和法院刑庭负责同志在会上做经验交流。

  近年来,我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持续进步,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全面覆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效果初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增长,律师辩护率持续攀升。今年19月份,全省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共计17153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660件,增长80.7%,因全覆盖试点工作扩大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有5529件,占刑事案件总体增量的81.4%

  会议指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部署,是维护公平正义、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创新之举。

  会议强调,要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目标和司法部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一是推进刑辩全覆盖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要在自行试点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加入司法部的第二批全覆盖试点省份。试点地区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做实全覆盖的内涵;未开展试点的地区要加强调研分析,为下一步扩大试点做好准备。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各地要借助宣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细化完善值班律师职责范围、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措施等。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建设。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服务机制,择优选聘、淘汰劣者,优化承办律师资质;落实省地方标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规范》的相关要求,健全办案全过程质量监督机制。四是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衔接配合机制。公、检、法、司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经常沟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公、检、法还要配合值班律师工作站建设,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方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律师参加辩护、提供法律帮助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文书,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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