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江苏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8-12-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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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江苏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月24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省司法厅,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393109。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sfzblfzqyj@163.com。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