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要勇于对家庭暴力说不!
时间:2018-04-04  浏览次数:

近来,法律咨询热线电话12348不断接到女性同胞哭诉遭遇了家庭暴力。我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已被法律确认,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禁止家庭暴力,已明确为法律条款,但家庭暴力却仍然存在。它后果严重,危害性极大。因此,法援小助助提醒:面对家暴,要勇于说不!

【法律风险】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它极大地危害社会治安、家庭稳定以及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更上升为法律问题。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

  1. 家庭暴力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

  2. 家庭暴力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3. 严重影响、破坏了社会组成细胞——家庭。

  4. 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

【案例回放】

刘某与陈某从安徽农村来宁务工,因陈某经常对刘某实施家暴,双方于2011年2月5日经法院判决离婚,子女由刘某抚养。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搬出刘某房屋,还要限制刘某的人身自由和社会交往,稍有不从,就遭其辱骂和殴打刘某。法院强制其搬离后,陈某借探视子女为由,多次进入刘某家中对其实施威胁,还经常尾随、监视刘某的行踪,不仅使其的身体受到伤害,处于极度恐惧之中。刘某于2011年6月8日向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并提交了报警证明、妇联的来访记录、被申请人威胁申请人的字条、被撕烂的衣物、照片等证明材料。最终,法院支持刘某申请,以裁定作出人身保护令。

【小助助支招】

1、遭遇家暴应当勇敢面对大胆说出来;

2、要保持冷静不争辩以免家暴升级;

3、主动寻求邻居、亲属、妇联等的帮助;

4、打110报警,并留下伤情照片,要求警

方出具告诫书;

1、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现实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2、如有疑问和法律咨询,可拨打法律援助热线1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