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信委法治建设2017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8-05-02  浏览次数:

2017年省经信委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全委重点工作,突出抓好行政审批改革、法治机关建设、经信普法立法、政策研究制定、企业法治与社会责任等项工作,注重形成工作机制、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学习培训、强化省市联动、发挥平台作用,认真指导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力建设,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行政审批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部署,按照省审改办要求,做好服务协调,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与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进行大力清理,目前已取消下放审批类事项19项,对我委实施的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奖励和2项行政处罚事项提出了取消建议。二是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全省经信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省经信委“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总体要求、监管范围、方法流程、监管措施和保障机制。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试点,选取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用能单位能耗限额、无线电管理等6个领域开展监管试点,扎实推进监管工作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培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马太建副主任等专家学者,对委机关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监管水平,为全省经信系统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做好优质高效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我委行政权力事项已全部入库上网,除资金给付、军工、禁化武、行政处罚类事项外,其他权力事项全部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网上办”目标。做好省政务大厅经信窗口服务工作,严格工作流程和人员管理,优化审批工作运转机制,审批质量和行政效能不断提高。

二、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深化。落实依法行政制度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审查把关,提升委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产业发展、服务企业的能力。一是完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经信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经信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江苏省经信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江苏省经信委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依法行政程序。二是落实合法审查,通过聘用委法律顾问、遴选公职律师,加强对委安排的财务预算项目、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等运作程序及文本内容进行法律层面的审核把关。2017年共办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事项40余件。三是妥善办理案件,继续完善行政案件办理工作程序,全面构建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和外聘法律顾问风险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内部合规审查的合力作用,2017年共办理行政诉讼1件、行政投诉6件,审查各类合同协议60余件,为处室(单位)提供法律意见80余次。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规定,采取自查打分、台帐检阅、执法案卷评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考评委属行政执法处室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三、经信立法步伐不断加快。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按照经信领域工作部署,协调推进重点立法项目,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一是协调推进立法。积极配合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起草《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配合省减负办起草《江苏省企业发展环境优化管理办法》(草案);《江苏省企业发展环境优化管理办法》已形成送审稿报省政府审议,并列入2018年政府规章计划项目。二是筹划储备项目。分别向省人大和省法制办报送了2018年立法计划和2018-2022年立法规划,包含《(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修订)》《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修订)》4个立法储备项目。三是办理意见征求。共办理国家、省市各类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100余件次,包括《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修改稿)》等,有效反馈意见,提高立法质量。

四、普法工作实效显著提升。按照“七五”普法目标要求,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一是抓好建章立制。出台《省经信委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省经信委学法用法培训计划》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文件,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二是落实党组学法。组织全委干部同志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邀请南师大法学院睢鸿明教授等为全委干部做《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民法总则价值层面亮点解读》讲座。通过召开经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专题培训等方式,促进经信干部加强业务领域法律知识学习。三是坚持送法进企。法规处会同委机关党委、省信用办、省企业法制工作协会赴溧水、丹阳、高邮、兴化、大丰、宿豫等地开展“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6次,组织专家律师团为基层企业答疑解惑,围绕制造业发展趋势与政策导向、新政策新法规释义、企业法治与社会责任建设指南进行宣讲。四是创新工作载体。更新委机关法治文化园地宣传板面,重点展示国家普法规划、新法宣传、企业履责、品牌活动四大板块,利用《江苏企业法治与社会责任》《江苏经济报》等广泛宣传报道优秀企业及企业家先进事迹,不断增强企业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维权能力。

五、社会责任建设试点落实。积极探索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工作,宣传企业社会责任,弘扬企业家精神。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导意见》,明确推进全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成立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协调指导小组,组织召开了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协调会议,确定试点单位调查评价工作方案,探讨工作思路,有力推动我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二是明确评价指南,联合印发了《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基本指南》,结合五大发展理念和江苏实际,确定了5项一级指标、27项二级指标和70项得分点,为全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提供了依据。三是启动建设试点。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选定首批71家企业作为全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单位,编印《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文件资料汇编》2000余本,发放全省相关企业和工作部门。举办全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专题培训,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方法、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对企业进行培训指导。四是做好典型宣传,对2015-2016年涌现出的102家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以及49位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进行通报表扬,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企业法治与社会责任工作更上新台阶。并通过《新华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履行社会责任先进典型,引导全省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六、企业法治工作取得突破。坚持把依法治企作为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典型案例分析、守法诚信经营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和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依托省依法经营指导协调办公室和省企业法制工作协会平台,督促重点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企业法律顾问进行新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等业务培训。二是提升风控能力,通过组织企业总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和法学专家召开座谈会、赴基层开展企业法律风险诊断等方式,充分了解企业法律风险,全面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三是指导协会工作,指导省企业法制工作协会召开2017年年会,组织企业开展法治工作交流,研究部署年度企业法治工作,引导其把握发展趋势,努力为企业提供精准优质法治服务。四是推进依法经营,组织召开省依法经营协调会议,探讨新形势下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思路建议,总结交流2017年指导企业法治及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工作情况,明确2018年度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省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公室职能作用,提升全省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