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2018-05-02  浏览次数:

一、完善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高效

  1、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在厅长办公会、全体干部大会上,党组书记、厅长徐耀新多次要求文化系统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大文化法治推进力度,着力提高依法治文的能力与水平,为文化繁荣发展奠定法治基础。同时,依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在《江苏省文化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苏文办〔2013〕52号)基础上,研究出台了《省文化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省文化厅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重大决策范围、决策启动方式、法定决策程序、决策的执行完善与后评估等内容,以及重大决策档案的收集范围和保管期限,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制定2017年度省文化厅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2017年未发生一起行政问责事件;没有行政复议案件;有一起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一审省文化厅胜诉,正在等待二审开庭。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省文化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要求进行,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省文化厅重大决策做了一个良好的程序范本。开展了文本制定、修改、论证、审议,在省文化厅官方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同时发文全省文化系统征求修改意见。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就征求意见稿开展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政策法规处开展了合法性审查,认为办法的内容合法合理,立项评审、经费使用、成果运用等主要制度和措施符合江苏文化发展实际。提请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另外,在事关文化建设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江苏艺术基金、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省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等评审中,也都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作为重要环节,并在公布前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经党组会或厅长办公会审议后确定。

  3、发挥法律人才的法治引领作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省司法厅关于贯彻中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要求,探索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在省文化厅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为文化改革、立法、执法、普法等文化法治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出台《江苏省文化厅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江苏省文化厅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职律师的职责范围和担任条件,厘清公职律师的权利和义务边界。向省司法厅报送《关于申请实行公职律师制度的函》,目前已得到审核批准,将于2018年正式施行。

  二、做好顶层设计,地方文化立法保持全国领先

  1、积极争取省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立项。经认真汇报、积极沟通,《江苏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决定》被列入2018—2022年立法规划项目。其中,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纳入2018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江苏文化立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目前省一级层面文化产业立法尚属空白,江苏的立法有望在全国率先。

  2、开展文化产业基础性立法调研。配合省人大教科文委,赴镇江、淮安等4个大市联合开展立法前期基础性调研,召开座谈会,考察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文化企业,掌握近年来江苏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针对新兴文化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消费、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等难点、焦点问题,如何实现突破,听取基层诉求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为2018年立法打好基础。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省文化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规则制发政策性文件或规范性文件。所有机关发文都必须到政策法规处登记、审查,再到厅办公室履行签发程序。经认真把关,全年共核发各类文件200多个。全年制定发布一个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文化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已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向省政府报备。修改苏文规〔2013〕1号,经请示法制办备案审查处,不必按报备程序办理。完成2016-2017年度省文化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继续有效文件6个,废止2个,将清理结果在文化厅网站公布,对继续有效的文件制作内容链接,方便公众查询下载。完成省委办公厅要求的党内法规管理工作,有2份苏文党组发文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要求,报省委审查。

  三、深化审批改革,文化改革发展环境全面优化

  1、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17年结合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梳理,省文化厅进一步下放6个审批项目到设区市。涵盖港、澳、台演出经纪机构,港、澳、台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以及艺术品进出口和涉外非遗调查。经过持续改革,省文化厅保留项目只有2项。完成省文化厅责任清单项目内容核对、完善,目前省文化厅有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6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共101项。

  2、全力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根据江苏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和“不见面”“网上批”“快递送”的建设目标要求,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对涉及省级文化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用户信息、办件实施数据、证照信息、物流信息等全部汇集到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上,截至目前已完成文化部平台与省政务平台数据对接工作。在江苏52个省级部门中率先实现部、省平台管理业务数据共享。“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占87.8%,超过省定80%的达标要求,获得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通报表扬。省文化厅全年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043件,其中涉外和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774件;互联网文化单位245件;艺术品进出口11件;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13件;受理回复各类电话、信件咨询4600余次。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维护文化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创造公平发展环境,出台《省文化厅关于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坚持“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 进一步推动文化行政部门职能转变,完善文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政府监管职能和方式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现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诚信自律。

  四、推进执法改革,文化市场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1、狠抓改革重点。在全国率先开展“同城一支队伍”试点并在全省各市推行。实行“同城一支队伍”,将原本区级执法力量整合至设区市,从条线执法转换为网格化监管模式,解决了设区市与所辖区两级执法队伍多头执法和多层执法、责任不清、遇事相互推诿、执法力量分散等问题,有效实现执法资源的科学配置。此次改革不仅涉及人员编制的划转,还要解决人员借用、混岗等问题,省文化厅紧紧依靠省委省政府,在省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求实效,使改革顺利实施。

  2、落实改革措施。省政府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列入2017年度十项专项重点工作任务。为便于有序推进,省文化厅将改革重要事项量化为五大类30个项目,先后在常州市、连云港市、镇江市、泰州市、高邮市开展改革试点,为苏南、苏中、苏北改革提供经验。通过召开会议、细化任务、组织督察、定期通报以及约谈等举措推进改革。2月份在连云港召开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会,6月份召开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汇报会,对全省改革进行部署要求。对各地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年内先后两次组织督察组,对各地综合执法改革情况进行督察。省会城市改革困难多、难度大,省文化厅特别加强对南京市的督察指导,积极协助市文广新局与市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成功实现南京市6个城区原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整建制划入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实现市区一支队伍。

  3、提升执法效能。围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这个关键点,重点推进执法办结案件数“三达标”工作,科学制定执法考评细则,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执法办案能力、维护文化市场秩序等作为考核的重点,加大考核分值比重,取得实效。综合执法改革后,全省各市县执法机构内设机构健全,制度建设紧密配套,有效促进执法力量增强,执法保障完善,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2017年,全省有9名同志入选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库,其中1人为师资库评委、特聘师资,是全国入选师资库人数最多的省份。各市增设网络文化执法大队和技术监管与服务指挥中心,运用先进技术开展执法实践,使文化市场管理不断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需要,办案周期大幅缩短,办案数量显著增加。截至11月初,全省共办结案件4452件,人均办案5.85件,居全国首位。2017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重大案件评比中,江苏获奖总数位列第一。在2015-2017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中,江苏入选十佳案卷、优秀案卷、规范案卷各1个。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在全国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扬江苏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充分肯定江苏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实施意见、以省委深改组名义开展督察、确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相对独立等做法,并推广介绍江苏“同城一支执法队伍”的改革。省文化厅改革创新监管执法模式被评为2015—2017年江苏省政府法制创新奖。

  五、化解纠纷矛盾,积极营造良好文化发展氛围

  1、认真办理来信来访。每件信访都能按照《信访条例》《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等按期合规处理好,尤其是对直接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解答,尽心解难。通过积极畅通信访渠道,发挥信访的沟通、调节、监督、救济等作用,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努力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得到妥善处置。注意引导涉法涉诉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合理合法诉求,引导越级上访人向法定层级和部门信访,引导和帮助信访人根据信访事项导入相应的法定办理途径。2017年共接收群众来信24件,其中直接来信15件,上级机关转送、交办来信9件;直接处理群众来信17件,转送市、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7件。接待来访5批次。办理省委书记省长信箱转交事项9件次,办理“江苏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转交事项5件次。处理江苏12345在线服务工单103件,回复厅长信箱咨询47件次。在处理尤某某申请退还“文革”查抄文物老信访事件中,多次与南通方面沟通,妥善解决;针对高某某举报常州盗墓信访多次到厅无理取闹,与华侨路派出所一起协调处理,通过多次对高某某耐心劝说,讲解政策规定,最终平息这起闹访风波。信访人对省文化厅的信访处理意见总体满意。

  2、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明确办理流程、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对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2017年省文化厅共办理省人大建议13件、省政协提案23件,共36件。其中,涉及文化科教与产业12件,公共文化10件,非物质文化遗产7件,艺术创作3件,文化市场1件,文化交流1件,其他2件。在办理工作中,充分认识新时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沟通感情、听取意见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我省文化发展的新成果。目前反馈意见全部为满意或基本满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2017年省文化厅会办的“关于促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化的建议”被列入省政协重点督办提案,省文化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做出专门批示,承办处室会同厅办公室积极协助省计生委做好提案办理,圆满完成办理任务。

  3、认真办理复议诉讼。省文化厅行政复议机构设在政策法规处,坚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行政复议工作。2017年没有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有一起未结案的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涉及公共图书馆职称评审,2016年4月一审立案,该项工作系在省人社厅业务指导下开展,我们积极与人社厅沟通、请示,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答辩意见。一审2016年6月开庭,2017年3月判决省文化厅胜诉,目前原告已上诉,省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六、落实政务公开,制约监督行政权力得到强化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相关的业务处室,并由厅办公室进行统一扎口管理,通过抓住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节点,推动厅机关各处室在第一时间公开政务信息。省文化厅所有文件在办文环节,必须由保密委员会签署是否公开的意见;省文化厅办公室机要员在用印时负责把关,凡是要公开的政务文件没有上网的,不予用印。各个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进行。

  2、加强省文化厅网站建设。目前,省文化厅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实现了可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公众服务在线办事大厅更加突出实用性、便捷性。所有公开的政务信息分别按体裁、主题、组配分类,纸质文件同时按索引号汇总,专人定期送省档案馆和南京图书馆。2017年,省文化厅网上办事1133件,办事全流程网上运行;回复“厅长信箱”“投诉建议”“在线咨询”共72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7次,在线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篇,制作专题1项。省文化厅网站不仅成为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的重要平台,也成了听取民意、改进作风的重要窗口。

  3、认真办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省文化厅通过江苏省文化厅官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47件,其中主动公开各类文件84件,包括公共文化类12件、文化市场类4件、文化产业类4件、艺术文化类7件、党建工作类1件、人事工作类50件、综合工作类6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1133条、本部门财政信息12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办结6件,答复6件。省文化厅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有公共文化、文化市场、文化产业、艺术文化、党建工作、人事工作、综合工作。重点抓好刊物、网站和新媒体三个主要公开载体的建设。刊物指以刊发综述信息为主的《精彩江苏》双月刊,面向全省文化系统发行,并报送文化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领导。网站指“江苏文化厅网站”,突出政府信息公开、权力阳光、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等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下设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报告、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板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每一个公开的文件按照体裁、主题、组配进行三维定义,使群众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找到所需要的信息。新媒体指“精彩江苏”微信公众号,“精彩江苏”微博和手机应用程序(APP)。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办结6件,答复6件。

  七、推广法治文艺,深入营造依法治国文化氛围

  1、加强学法用法。印发《省文化厅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力求提高厅系统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认真落实厅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法治培训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厅领导班子集体组织学法不少于5次,其中党组中心组学法2次:集中收看学习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集体学习宪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达标比例为79%,共有1327人次执法人员参加线上考试19场(其中省级组织线上考试1场),全省执法人员总计参加线下培训33场,培训时长总计71天。根据文化部要求,全年开展网络文化市场以案施训2次。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作用,“南图讲座”全年举办4次法治专题讲座,包括《法律援助——百姓身边的保护伞》《法治公民:从出生到死亡》《与孩子一起成长之罪错预防篇》《家事法律风险与应对》,契合读者关心关切,社会效益良好。

  2、完成专题督查。配合完成省级机关党建工作宣传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督查和“七五”普法启动情况检查,完成工作总结和台账、资料准备等,获得省级机关工委表扬。

  3、打造法治文化重点剧目。推动省戏校校园法治情景剧《没有如果》全省巡演。该剧契合“反对青少年校园欺凌”的法治主题,取材于秦淮区检察院一个真实的青少年犯罪案例,通过省戏校在校学生演员扮演现实生活中鲜活的人物形象,用戏剧舞台形式承载青少年法治教育课题,具有较好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教育性,是一部较好的法治文艺作品。省文化厅通过江苏艺术基金资助剧本创作排演、会同教育厅司法厅三家发文推进在全省中等学校巡演、以及专门经费支持剧目宣传推广等举措,扩大该剧的社会影响,取得良好反响。目前已完成10场演出。

一年来,我们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要求和社会各界对文化工作的新期待仍有一定距离和不足。2018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为抓手,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更高的目标定位,更实的工作举措,努力推动全省文化工作科学发展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