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时间:2018-05-02  浏览次数:

一、条例废旧立新,完善配套制度

地方性法规废旧立新。我局在广泛扎实开展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2017年1月形成《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并报省政府审查,9月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9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一审,2018年1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测绘法》修订施行后全国第一部废旧立新的测绘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为贯彻《测绘法》,我局制定《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立法工作规划(2018-2020年)》。启动省政府规章《江苏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修订程序,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调研,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修订草案。清理局规范性文件,先后制定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科技创新发展、科研项目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报备。同时,指导市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推进法制建设。

二、转变政府职能,服务行业发展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简化部分审批流程,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截至2017年底,省政务服务大厅地理信息窗口办件总数近1300件,其中承诺件800余件,咨询件400余件。通过EMS寄出邮件60余份。及时完成省“12345”测绘地理信息政务服务热线信息答复和办理工作,及时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完成政务网局行政许可事项电子证照库的录入工作。

结合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实际,制定或者调整相应政策,营造宽松的市场氛围,扶持产业发展壮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实施意见,出台相应制度,落实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鉴于测绘资质管理文件对注册测绘师要求过高,经充分调研,调整我省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关于注册测绘师的要求。目前,全省现有测绘单位1060余家,上市公司11家,总数均居全国前列。

三、创新管理方式,有效监管市场

利用信息化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局建立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平台覆盖省市县三级,既方便主管部门足不出户掌握辖区内市场实时活动状况,也面向测绘单位提供网络备案功能。测绘单位只需通过该平台网上录入提交申请即可快速办理,直接打印含二维码的备案证,做到全程备案无纸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利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信用、资质审查、项目备案、招标投标等监管信息。开展信用建设,向省“双公示”信用平台报送信息316条。开展测绘资质互查,组织市县主管部门人员对测绘资质系统的200余家单位的信息进行交叉互查,交流工作经验,提升管理效率。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对“问题地图”、成果保密、地理信息市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等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建立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和快速反应的查处网络,2017年依法查处了涉外、涉密、涉证的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3起,进一步维护了测绘地理信息法律的权威,增强了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依法开展测绘活动、维护地理信息安全的意识。

四、扩大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以《测绘法》修订施行为契机,做好《测绘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国家局学习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邀请国家局领导到江苏作《测绘法》宣讲报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中层以上干部32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派人赴无锡、徐州等8市进行《测绘法》解读授课,1500多人参加了现场和网络授课。在省政府网站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测绘法,依法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发展》在线访谈节目,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丰富多彩。在玄武湖公园设立站点,现场进行文艺演出、无人机展示、有奖竞答、地图发放、环湖竞走等多项活动,气氛热烈。在《新华日报》《中国测绘报》刊发领导署名文章,在新浪网江苏、人民网江苏网站发布测绘法宣传口号,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江苏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工作。组织编制发放《江苏测绘地理信息依法行政画册》,制作测绘法宣传片并在高铁、公交等移动电视屏循环播放,受众百万人次。与省法制办、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测绘法》征文活动。派出13个工作组对全省13个设区的市和3个省管县(市)进行《测绘法》宣传工作检查督导。通过法治宣传活动,全社会更加理解、关注、支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为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