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5-03  浏览次数: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深化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坚持持续发力,构筑法治优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明显加大

(一)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积极强化顶层设计的引领作用。制定出台《宿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七个方面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2017年6月,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深刻分析新形势新任务,凝心聚力狠抓落实。为项目化节点化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百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采取“任务+督查”形式,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提升为百项铁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压茬推进、落实到位,更加精准有效地推动“法治宿迁”建设步伐。

(二)瞄准职责定位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规范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宿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新定位,将法治建设作为硬指标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履行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系。持续深化一把手约谈机制,对各县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会议情况进行督查,围绕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逐一约谈县区政府一把手,紧紧盯住“关键少数”。

(三)加大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始终把法治宣传放在突出位置,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孝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等有机结合。持续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我点赞”、“有序排队、方便你我”全民践行活动,推动社会文明从交通层面向更多领域延伸。以机关、企业、学校以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五大类法治创建为抓手,加大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全市乡镇基本建有法治一条街,80%的村居建有法治文化小广场。结合“三进三帮”创新开展“法律惠民垄上行”专项活动,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走进农村,推进“法治扶贫”工作。宿豫区成立“十朵金花”法治宣讲团,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和谐社会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四)丰富培训内容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围绕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多频次多形式组织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制度,根据政府工作特点,遴选学法内容,制定学法计划,年内分别邀请省级机关和高校专家学者专题辅导政府立法、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律法规知识。常态化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眭鸿明辅导学习《民法总则》;面向全市700余名市管干部组织为期六天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去年10—11月,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分别举办了四期全市法治干部业务培训班、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市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泗洪县在全县范围启动学好基础法律知识、提升基本法治素养的“双基工程”,加强“法治泗洪”建设。

二、聚焦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政府职能转变明显提速

(一)突出系统性整体性,精心设计闭环式改革链条。以“减权去利”为核心,以市场化为导向,着力构建“放、退、接、管、服”改革链条,实现“放管服”改革的无缝耦合。围绕“放”,最大限度压减各类显性和隐性行政审批事项,松开市场“手脚”;围绕“退”,全面推进政企分开、政社分离,政府部门全面退出竞争性经营性领域;围绕“接”,取消限制社会组织准入的不合理门槛,积极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这一承接主体;围绕“管”,构建以联动监管平台为基础、信用监管为轴心,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自觉、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围绕“服”,以政务服务智慧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各个环节的无缝衔接,初步形成了“步步相连、环环相扣”的改革闭环。央视多次聚焦报道宿迁改革做法,“两资”去行政化改革得到中央领导肯定,对全国改革产生了积极影响。2017年8月22日,全国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现场交流会在宿迁召开,充分肯定了我市的探索和实践。

(二)突出简政放权,优化审批程序实现“马上办”。在生产许可领域实行“先证后核”,深化工业类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在市场准入领域推行“信用承诺”,精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创新引入“信用承诺制”,采取“四个一批”做法为企业降本、为创业减负。目前已在食品经营许可、娱乐场所设立等领域实行先证后核、现场发证。在投资建设领域引入“先建后验”,探索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将“信用承诺制”拓展至投资建设领域,实现企业投资“零用地”技术改造项目“零审批、零中介、零收费”和“严承诺、严监管、严时限”,企业只需“跑一个窗口、填一件材料、签一份承诺”即可全流程办结。

(三)突出“互联网+”,建强一张网络实现“网上办”。出台《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市县联动,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市级第一批“不见面”事项309项,“见一次面”事项540项,合计849项,占市级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的71%。打通市各部门及市、县(区)业务办理系统,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实现“一张网络管服务”,打造“互联网+”模式下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快市场主体电子证照库建设,建立了以电子营业执照、公民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为支撑的登记服务体系,实现企业登记从线下到线上、从纸质到无纸化、无介质全程网上办理,2个工作日可办理市权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完成市场准入。

(四)突出代办服务,配强一支队伍实现“帮着办”。全面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保姆式帮办服务”,强化“帮办、代办、快办”服务,企业投产后,招商单位和负责人员继续跟踪服务,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和无偿代办服务。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组建“总接件中心”,统一负责“线上+线下”的接件、流转、监督和跟踪督办。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组建帮办、代办服务点,对暂不能实行全程网上审批和服务的事项,统一开展代办服务。以全程电子化登记为基础,通过营业执照网上办理和银行网点代办,实现创业者申领营业执照和开立银行账户“一站式”服务。去年3月以来,在银行、公积金网点增设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广大群众可就近递交材料,享受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目前,我市共有5家银行63个网点可以开展服务,已办理抵押登记相关业务2539件。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立法质量,立法制规系统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着眼问题导向,立“需要之法”。我市紧紧围绕群众所盼、改革所需的事项,在法律授权的立法领域,精心编制立法计划,通过报刊、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管理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大胆创新制度设计,制定《宿迁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确定市政府2017年度规章制定项目、调研项目、规范性文件后评估项目共18件。针对老旧小区居民供水存在水质不好、水量不够、水压不稳等问题,我市启动《宿迁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目前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为有序规范立法,制定出台第一部政府规章《宿迁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使立法更加突出我市的特殊性和差异性。

(二)健全立法机制,坚持“开门立法”。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协商机制、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积极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确立15家法治政府建设基层联系点,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立法意愿,让立法更“接地气”。建立重点立法项目的咨询和论证机制,定期召开规范性文件第三方点评会,邀请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律师等作为点评主体,与起草单位面对面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实现民主立法。

(三)把好审查环节,加强“事中规制”。建立政府办、法制办、起草单位三方文件会审机制,对常务会议题实行会前审查。严格落实《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制审核工作规则》,对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实质性审查,确保行政管理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017年法制审核各类行政性文件217件,征求意见222件,提出修改建议1000余条。严格要求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四)动态评估清理,保证“施之有效”。严格落实文件定期清理和有效期制度,开展以涉及“放管服”改革为重点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清理工作,废止市级政府规范性文件31件、修改9件。为有效保证制度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配套衔接,我市成立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1996年建市以来至2011年现行有效的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对实施满2年和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制度建设。

四、完善决策程序,保障决策实效,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明显增强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以创建全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单位为契机,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机制,明确决策环节的操作规程,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依托网上协同办公系统和政府门户网站资源,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网上运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保障决策审查的多元化和全面性,坚决防止决策出现漏洞性和执行性腐败。沭阳县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中五个基本环节的细化建设,形成规范完备操作性强的决策制度体系。

(二)提高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有效性。坚持“开放性决策”,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决策中扩大参与互动,决策后推行第三方评估。建立重大民生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和社会各方列席常务会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丰富和完善公众参与方式,让决策更加公开透明。在“网上宿迁”设置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专栏,适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信息,在线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同步向决策承办单位反馈,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的双向沟通。坚持问政于民、问改于企,通过广泛调研、“两访两帮”、举办听证会、座谈会、“星期三政民互动”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企业和群众的改革需求,从公众不满意和期盼中探寻决策重点。

(三)增强依法合规决策的外力支撑。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建立重大问题会商制度、法律顾问参与评价机制,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使政府决策全程纳入法律的规范之下。创新政府法律顾问管理体系,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一套政府工作法律研究备案机制、召开一次依法行政评估分析会、完成一个政府法治研究课题、开展一次法治专题报告会)。全面启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设工作,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市地税局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实现公职律师部门决策提前介入、执法过程全程介入、行政争议深度介入、日常管理及时介入,打造公职律师护航法治税务新模式。 

五、创新执法机制,强化重点监督,行政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

(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扩大横向综合执法领域,高效推进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2017年年初召开工作推进会,签定《权力事项交接书》,合理设置执法机构,解决了长期以来度假区范围执法主体缺失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推进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发展。深化农业、交通、卫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努力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制定标准严格执法,注重在规则和制度中明晰各方行为边界。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法行为中,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防范“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市法制办、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发47种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统一规范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文书。以规范化建设为方向,开展行政执法“三化”机制建设,对执法案件实行一案一档登记标准化管理;形成日常执法自己查、法制部门随机查、重点领域专项查的行政执法监督链条;市直十部门联袂举办执法知识培训、百名执法人员观摩庭审、千名执法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实现全市行政执法行为管理流程化、监督链条化、培训常态化。

(三)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善于运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以及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合同等方式解决行政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让群众从每一起案件、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动部门之间、平台之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管信息共享,着力提升联动监管水平。宿城区建立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二次审核和整改反馈制度,优化案件审查方式。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努力构建有效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使行政权力于法有据、依法行使、受法制约。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定期向本级党委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自觉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政协及党外人士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达100%。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围绕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和民生热点,积极利用“网上宿迁”网站与“宿迁之声”官方微博微信、“速新闻”、宿迁手机台,以及《您知道吗》政策解读栏目等新媒体,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问责程序,规范问责操作,加大问责力度,确保行政问责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六、推进多元共治,实现公正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能力明显提升

(一)畅通诉求解决渠道。在全市115个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按照“应收尽收、能收则收”的原则,100%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成为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2017年全市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425件,法定期限结案率达100%。全市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鼎鼎有民”、“星期三政民互动”等平台,不断深化政民互动,有效解决群众诉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共接听群众来电26.91万件,按时办结率96.7%,满意率95.5%,排名全省第二。

(二)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案件信息和数据逐步实行无纸化上报审批流程,对案件信息实现全程跟踪,系统化管理。制定《宿迁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规范》,通过“网上宿迁”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晾晒”32件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创新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由书面审查原则转变为公开审查,完善行政复议机构听取意见程序,增设言辞辩论环节,充分保障相对人陈述意见的权利。对重大疑难案件,从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中选择相应专业委员,参与案件研究,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促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公开透明公正,提高复议案件审理的权威性。

(三)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统领,以打造遵规守矩的集体意识和有礼有序的社会文明为重点,初步构建了具有宿迁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出台沿街晾晒等40条城市管理导则,社会治理更趋规范化、精细化。应用远光灯智能识别系统、行人闯红灯人脸识别系统,智能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坚持多元共治、信用管理,推广政务人员信用管理和“信用+”管理模式,入选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深化“文明宿迁”志愿服务行动,越来越多的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参与文明创建。深入开展平安宿迁、和谐宿迁建设,群众安全感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四)加快阳光信访升级版建设。以“服务十九大,保障十九大”为主线,深入推进信访矛盾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排全市信访工作,举办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专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促进信访业务规范化办理。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级表达诉求。完善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重视和规范初信初访办理,让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就地化解。泗阳县建立健全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接访网络,多渠道、低成本解决群众诉求表达问题,有力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最新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更高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从当前宿迁实际情况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个别县区和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不够健全,措施不够得力;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少数执法人员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执法手段简单生硬,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关键一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让法治成为宿迁的内生动力。

一是围绕依法行政新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确定的“路线图”,进一步加强系统规划和组织领导,强化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举措督查力度,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体系,明确考核对象,完善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方式;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做到精准发力和科学推进,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围绕更好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

以“减权去利便利化”为核心,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以激发各种市场主体活力为主要任务,不断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推动从“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深化“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进“照后见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深化资格资质改革,着力打造“2+2”改革模式,争创国家职业资格改革试点;深化工业类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扩大“先证后核”范围,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宿迁模式”;巩固提升“3550”改革成果,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代办帮办服务点建设,切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是围绕增强政府立法实效,深入推动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积极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制规,确保公众意见在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得到最大程度表达和体现。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将公众参与贯彻到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公众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三方评价活动,创新公众参与载体和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公众参与”。

四是围绕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立项管理程序和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立项各环节网上运行和目录清单网上运行,重大行政决策六个必经程序网上流转、监控和数据统计分析;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操作规则,明确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和流程,规范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格式,落实合法性审查时限;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案卷专项评查,严格责任追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和决策卷宗规范化。

五是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完善社会治理领域管理导则,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按照“信用+”模式,逐步构建“信用承诺+契约管理”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宿迁建设,依法打击“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安定有序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