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司法部召开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上,通报表扬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沭阳县官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江苏省共有20个人民调解组织获此殊荣,宿迁市1个。
近年来,沭阳县官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创新五老调解机制。完善基层调解组织,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矛调服务中心,建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行政服务站。充分利用老党员、退离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族长、老退伍军人的优势,建立“五老调解室”、“党员调解室”,重点排查化解家庭邻里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村组。
二是落实首问负责机制。按照“谁调解、认负责”的原则,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严格落实“定责任、定对象”首问负责责任机制,确保每起矛盾纠纷都能得到及时妥善化解处理。
三是强化联动化解机制。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公调诉调”衔接体系,形成乡、村、综治部门及司法、民政等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格局,最大限度地预防一般性矛盾转化为民事案件、民事案件转化为治安及刑事案件的发生。
四是推行调后回访机制。积极建立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对调解后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回访,巩固和放大调解效果。同时,利用典型事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近年来,共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259起,成功化解259起,调解成功率100%,履约率100%,回访率100%,群众满意度100%,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