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表彰北京市延庆区等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江苏省共19个县(市、区)入选,苏州高新区首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苏州高新区普法工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廉洁司法、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等法治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法治惠民等活动,扎实推进法治高新区创建工作提质增效,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逐年提升,为苏州高新区实现“两高两新”创新实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深化法治高新区建设。法治,让苏州高新区热潮涌动,活力迸发。苏州高新区将法治建设列入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区级党政机关和下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在区双文明考核中占12%的权重。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明确区、镇(街道)党委书记为区、镇(街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每年都安排两次专题视察法治高新区建设,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及时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并参加任前法律考试。苏州高新区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2016-2017年共开展风险评估288个;每年召开深化法治高新区建设推进大会,全区形成了以“省法治先导区”目标为引领,法治高新区建设稳步推进、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2016年,江苏省对苏州高新区法治满意度测评分数达98.5,列全市第一。
二是实施依法行政 建设优质服务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行政组织依三定方案设立;按计划完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年度计划;落实清单制度,编码规则;落实《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率达95.5%;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全区13个部门参加的联动执法机制,将数学模型引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全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一系列举措对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苏州高新区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步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了听证制度;落实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清理结果,开展规范性文件第三方评价活动。去年年内共审核省、市、区政府文件30余件,报送区政府印发规范性文件11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此外,苏州高新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后续管理,对2016年10月30日前现行有效的7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调整9名专家和执业律师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将法律顾问职责拓展延伸到为政府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服务,每个法律顾问分别“认领”一项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全程参与决策过程,为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关,切实发挥好“外脑”和“智囊”作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覆盖全区各镇(街道)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聘请率已达100%。全区每年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苏州高新区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签定法治责任书。苏州高新区对照省、市法治建设指标体系,以“项目化”管理方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党工委、管委会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专题研究普法规划;区财政每年投入80万元作为法治宣传专项经费。全区配备法治联络员132名,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47名,构成了纵横交织、全面覆盖的普法网络,做到普法工作机制无缝化。苏州高新区扎实推进“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学工作”,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双月论坛”暨法治建设专题讲座;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健全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制定下发社区一月一法年度宣传计划,发布高新区法治专列,组织开展农民学法用法主题活动,大力培育普法平台,积极打造“互联网+普法”的“苏高新普法”品牌。目前,全区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村(社区)建成率达到100%,目前全区共建成秀岸法治游园、法治打工小镇(木桥公寓)等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家;区法治人才市场等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2家。
四是立足法治为民,打造人民满意法治环境。苏州高新区坚持把开展“法治千千吉”暨“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作为法治为民、法治惠民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区镇(街道)、部门和社会征集全年的关爱民生法治行项目,经筛选后,建设“法立方服务e站”,确定建立区校园纠纷和商会调委会等28个项目为关爱民生法治行重点项目,扎实做优社区司法服务站工作,2016-2017年社区司法服务站政法干警共接受群众电话咨询1732人次,走进社区786次、参加四方联动196次,接待群众咨询2862人次,解决问题137件。苏州高新区探索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农村法治建设,全面启动村(居)民自治工程,各镇(街道)、村(社区)“政社互动”全覆盖。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确保村务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民议(理)事会作为村民自治的民主协商议事机构,形成“村党组织领导—村民议事会民主协商—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的农村多元共治体制。苏州高新区借助村民议事会这一平台,通过制度安排,使民意收集、民主协商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目前,全区共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1个,建成率达46.07%,提前完成省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