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专项督查司法所管理体制落实情况
时间:2018-08-10  浏览次数:

89日上午,南京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司法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就鼓楼区、雨花台区司法所管理体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在认真听取鼓楼区、雨花台区政府汇报后,督查组就落实司法所管理体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吃透精神,提高站位。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服从改革大局,切实认清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对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性。二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深入开展情况摸底,准确掌握本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整体思想状况,结合本区司法所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司法所建设计划,稳步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理顺工作。三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以此次市政府督查会议为契机,对照督查通报,深入排查自身在加强司法所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分工,实行编号管理,限期整改,抓好落实。

20178月,南京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和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从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基层设施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5月至6月,市司法局联合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目前,江宁、浦口和高淳等3个区在《意见》出台之前已经完全理顺管理体制,司法所工作人员由区局管理和保障,相关工作津贴已发放到位。玄武、秦淮、建邺、栖霞、六合、溧水和江北新区等7个区司法局(综治局)在《意见》出台后,已分别与区相关单位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司法所性质,着力理顺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此次市政府督查会议,是在四部门联合督查的基础上,对鼓楼区、雨花台区落实司法所管理体制工作的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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