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广新局荣获第九届“江浙沪”文物执法论文二等奖
时间:2018-09-27  浏览次数: 205

近日,第九届江浙沪文物行政执法交流会在上海市青浦区召开,会议公布了第九届江浙沪文物行政执法论文评选结果。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黄芝怡同志撰写的《浅谈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中的法人违法问题》一文喜获二等奖。

此次论文评比活动由江苏省文物局、浙江省文物局、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共同举办,从两省一市100多篇论文中评选出30篇文物论文,并汇编成《第九届江浙沪文物行政执法交流论文集》。

近年来,市文广新局执法支队牢固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大局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文物违规行为,查处文物违法案件,特别是对法人违法案件坚决严防、严查、严办。国家文物局“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开展以来,执法支队查办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经考古调查、勘探进行工程建设”、“某寺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等两起法人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法人违法案件高发态势,切实提升我市文物工作法治化水平。

此外,市文广新局不断加强执法理论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办案水平,用理论成果指导实践。该局执法同志撰写的《苏州文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探析》《浅析当前网络直播执法监管的现状及路径》等2篇调研报告还被文化部《文化改革发展调研报告汇编》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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