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10-18 浏览次数:次
《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1月1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省司法厅,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308321。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zqyjfzb@163.com。
江苏省司法厅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