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19-03-22  浏览次数:

泰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该市经济高质量稳定发展,

一是清理范围是截至201931日(含31日),各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级各部门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含有规范性文件内容的文件。

二是本次清理重点对主要或部分内容与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不符合,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违反产权保护制度,有封锁市场、行业保护等不利于公平竞争等情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旨在破除影响和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障碍,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三是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工作原则。各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清理完成后将有效、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文本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束后,泰州市司法局将组织对各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和各部门的清理工作结果进行统计、核查,公布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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