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公开告知书
时间:2019-04-19 浏览次数:次
司听告字(2019)第1号
李新民:
你因犯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拟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你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自本告知书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本行政机关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
邮 编: 210024
联系部门: 律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 025-83591341
江苏省司法厅
2019 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