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汪立生等2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9-04-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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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4月2日苏司委〔2019〕44号文:
汪立生同志任厅办公室副主任;
李玲同志任厅办公室副主任;
刘从玉同志任厅办公室副主任;
盛春宁同志任厅办公室副主任(在省司法厅指挥中心工作);
王海燕同志任厅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总队)副处长;
朱学义同志任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朱相喜同志任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张全连同志任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樊荣同志任厅法治督察处副处长;
芦学林同志任厅立法一处副处长;
赵加菊同志任厅立法二处副处长;
沈叶波同志任厅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总队)副局长;
顾树勇同志任厅行政应诉处副处长;
何建华同志任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
班丽同志任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
张公权同志任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
朱怡同志任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
卢丽华同志任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
刘宁同志任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邓延松同志任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孙元明同志任厅公证管理处副处长;
张秀炎同志任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
蒋丰祥同志任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
徐华同志任厅行政审批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副处长,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
刘明凤同志任厅行政审批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副处长;
王功俊同志任厅装备财务保障处副处长;
李邦龙同志任厅纪检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人员原任职务均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