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04-03 浏览次数:次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701室(邮编210024)省司法厅。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591414。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lfzqyj@sina.com
附件:《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次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