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司法行政

惠民实事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3-15  浏览次数:


 

设区市司法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实践,把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省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2021年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人民群众法治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方式,推动各项惠民举措更加符合民情、贴近民意、惠及民众,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篇章不断贡献司法行政智慧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惠民实事项目

1.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健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育、使用制度,从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中遴选优选,为全省每个网格培育1名“法律明白人”,全省共培育90000名。制定履职事项指导清单,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搭建“法律明白人”联盟,指导动员“法律明白人”在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等,促进村(居)民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责任部门:普法治理处、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处)

2.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

在困难标准、事项范围、援助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和覆盖人群,推动各地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加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供给,常住人口受援率稳定在万分之十以上,全省覆盖人群达到8万人。推动从单一办案到多元化、高品质服务拓展,提供代写文书、取证指导、案后执行等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升法律援助群众满意率。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省有关部门、各设区市重点关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或者社会反映强烈、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率先推行实施。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成熟一批、实施一批,逐步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范围,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信用管理、推动数据共享,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问题,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处、行政审批处

4.打造“产业链+法律服务”平台

创新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以服务全省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产业链为重点,积极培育与产业体系相融合的产业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建立“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依托联盟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团。建立法律服务链和产业链双链融合机制,推动每条产业强链专班配备一个产业链法律顾问团队,每条产业链明确一家牵头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在每条优势产业链培育一家行业性商事调解平台。(责任部门:律师工作处、省律协秘书处)

5.实施民法典解读工程

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围绕公民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需求,打造“漫画民法典”系列动图、民法典网课、微视频资源库,分众分端分场景解读民法典中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条内容,同时发动基层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进村居、进家庭活动,推动基层群众全面了解掌握民法典,自觉依法治办事。责任部门:普法治理处

6.打造“苏解纷”智能平台

打造“苏解纷”非诉讼服务平台,开发“苏解纷”微信小程序,为咨询人提供案件查询、风险评估、文书模板、经典案例、法律法规以及解纷流程推荐等AI智能问答和人工在线综合咨询,提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司法鉴定等8大类非诉服务在线申请等服务,方便群众在移动端随时随地进行在线咨询、在线申请、进度查询等高频操作。责任部门:促进法治处、12348指挥中心

7.提升公证便民服务水平

大力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零跑腿”服务以及全国“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服务,完善与执业关联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查询机制,推进证照等数据共享,解决“循环证明”“过度证明”问题,减轻当事人办证成本和负担。健全公证办理扎口接待一次性告知、繁简业务分流办理、复杂事项主动核查等服务机制,分类编制公证业务宣传页,规范业务接待规程,加强接待业务培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部门:公证管理处

8.高质量推动涉民生领域行政立法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等一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修改制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立法民意直通车”运行机制,有效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大力推进立法民意吸纳。责任部门:立法一处、立法二处、促进法治处

9.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工程

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工程,在巩固全覆盖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落实“挂牌服务”“见面服务”等工作制度,法律顾问每月到村(社区)现场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每季度为村(社区)举办1次法治讲座,每季度开展一次履职情况和服务质量检查打分,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处

10.深入开展“党建+法律帮促+乡村振兴”行动

深化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与经济薄弱地区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深入开展“12348”法律服务队活动,持续做好经济薄弱村党组织的定点帮扶和定向支援。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群体,落实家庭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合法权益维护。聚焦苏北五市12个重点县区,深化扩展结对帮扶领域内容和载体形式,聚焦扶贫开发项目,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做好后续跟踪服务。(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普法治理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司法行政惠民实事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把惠民实事项目作为建设群众满意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确保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牵头责任部门要统筹谋划,主动协调,尽快制定项目推进实施方案,明确时序进度和具体举措。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实施推进,不断提升各个项目的实施效果。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责任部门要全程跟进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惠民实事项目落地落实。厅办公室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报道惠民实事项目推出的创新举措,取得的实际成效,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惠民实事项目的关心关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江苏省司法厅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