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422/2021-00045 | 分 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行政立法,执法监督,法律服务 意见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1-05-24 |
| 标 题 |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27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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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苏司办〔2021〕57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 | |||
省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现对卢明康委员提出的《关于聚焦“三点”推进我省法治营商环境再优化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省司法厅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强化立法制规,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出台《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实施合法性审查。会同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设立民营企业立法联系点。二是扩大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以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法律服务产业园、组建法律服务团等方式,集聚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帮助市场主体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去年,实现176家省级以上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积极为园区审查制度文件、提供法律建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等11万余次,组织法治体检3590余家。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评比活动,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研发新产品387个,涵盖企业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管理等各方面,积极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注重发挥仲裁在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中的作用,2020年我省各仲裁机构共处理案件15865件,增长77.7%;标的额213亿元,增长13.3%。2020年,全省仲裁案件占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商事案件比例由4.4%增长到12.5%,仲裁在有效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得到提升。三是加大执法指导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覆盖,出台《江苏省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支持南京市高淳区在省内首次开展全域范围内较大规模跨部门跨行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会同省委编办、省政务办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服务和推进基层“三整合”工作。指导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探索,苏州市监察委员会和苏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苏司〔2020〕23号),共涉及26家市级执法单位,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5份、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17份,共计454项事项。
针对委员提出的“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行政执法程序和裁量标准”的建议,我厅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试点运用全省行政执法管理监督平台,推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4类执法数据实时归集,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协调,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为契机,推动各部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针对委员提出的“拓展纠纷化解渠道,鼓励格式合同优推仲裁条款,引导企业首选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推进法院诉累减轻、仲裁案源拓展双赢”的建议,我厅将指导全省仲裁机构进一步加强仲裁制度宣传推广,鼓励在格式合同中推广仲裁条款,引导企业积极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仲裁制度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的作用。推动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等平台进一步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加强仲裁与调解、诉讼的衔接,助力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工作部署,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仲裁工作在案源拓展、信息化建设、规范化发展、专业化人才支撑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
江苏省司法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