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江苏省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疫情

防控应试人员告知书
时间:2022-11-11  浏览次数:



为确保2022年度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至少在考前7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持续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如出现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应最迟于前1天转为绿码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责任自负。考点设在南京市。外来考生(指7天内自省外和省内跨设区市前来南京的考生,下同)应至少于考前7天起持续了解南京市最新防疫要求(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查询),并严格按南京市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等要求,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境)外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以及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下同),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苏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卡,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证明方面,要求来自省外的考生或来自南京市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应按照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报告并持开考前“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在宁检测,最后1检在开考前24小时内);来自省内常态化防控区域的考生须持考前“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后1检在宁检测,并在开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具有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要求“落地检”的应为南京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

    三、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或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可疑症状的;

3.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0天内有境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未完全按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或考试地点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场的;

5.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高风险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所有来(返)宁人员,需按照南京市对于外来人员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

2.外省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区域来(返)宁的考生,须提前3天来宁,在抵宁时进一次核酸落地检测,3天内必须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宁完成3天3检,最后一次为考前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3.本省外市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区域的考生,凭考前3天3检核酸阴性证明进入考点,最后一次为考前24小时南京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南京市内的低风险地区考生,须持考前的3天3检核酸阴性证明,最后一次为考前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南京市常态化区域考生,须持考前3天2检核酸阴性证明,最后一次为考前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5.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高风险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或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按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有关安排。考生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七、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下载打印《2022年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者执业核准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本人签字后考试当天携带到考场交给监考老师存档。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江苏省司法厅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