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16  浏览次数:


 

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秉持为民公开的理念,聚焦高效发布政策信息,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坚持政务运行阳光透明,持续强化监督保障,推进政务决策和管理服务法治化、专业化、便利化,实现政务服务质效再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再提升,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高效公开政策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精准发布政策信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全面阐释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聚焦法治保障职能发挥,及时公开司法行政部门助纾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行政立法、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刑罚执行等司法行政领域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聚焦“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行政审批、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发布及办事程序公示,助力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有关处室局,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2.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制定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重要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解读材料应于相关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解读材料突出核心内容,重点解读公众最期盼、最关心的信息,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具体案例等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积极采用政风热线、在线访谈、网站访谈等载体,着重解答政府立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管理、监所执法、疫情防控等司法行政领域的政策举措,及时有效地回应群众及市场主体的关切(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有关处室局,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3.强化政务新媒体功能。推动更多优质政务信息和服务资源向移动端集聚,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提高江苏司法行政“两微一端”、监狱戒毒系统新媒体等政务平台服务能力,强化内容管理、安全管理、监督管理,及时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产品,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传播力。(牵头部门:宣传教育处、12348协调指挥中心,责任部门:厅有关处室局,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二)严格管理政府信息,服务建设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4.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省司法厅网站“省政府规章库”栏目的动态维护与更新工作,按照国办、司法部、中国政府网共同设计的规章展示和下载版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切实巩固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责任部门:备案审查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法治调研处

5.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牵头做好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省政府文件工作,汇总各省级部门清理意见并进行审核,对疑难及有争议的意见进行研究,形成最终清理意见报省政府。责任部门:备案审查处

6.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责任部门:办公室、12348协调指挥中心

7.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选择适当方式公开,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有关处室局,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三)规范政务运行公开,服务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8.坚持政务管理信息公开。推进刑罚执行、戒毒矫治、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环节,主动向当事人或者社会公众公布有关行政执法信息,编制并公布省厅重大执法决定清单。认真梳理编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目录,依规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信息。(牵头部门: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行政审批处,责任部门:厅有关处室局,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9.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度。完善智能化政策法规问答平台,抓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归并,加强运营监管,对接通率、满意度、群众评价等核心指标实时监控,确保咨询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抓好12348江苏法网服务,实行“网上统一受理、线上线下帮办、信息资源共享、内网并联审批、外网实时反馈”,完善便民法律服务查询事项,不断畅通信息在线查询渠道,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程。(牵头部门:12348协调指挥中心,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有关处室局)

10.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深化落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扩充和优化调整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表格形式清晰准确地公示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的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和载体、对象、方式、层级等信息,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责任部门:厅有关处室局)

11.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严把政策关、质量关和时效关,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针对疑难复杂申请事项,加强会商研讨,共同提出答复意见,不断提升答复文书专业化水平。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落实好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更好地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牵头部门:办公室、行政应诉处、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责任部门:厅有关处室局,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12.提高政务运行公众参与度。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及时通过听证、座谈、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完善法治民意直通车”运行机制,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立法草案广泛征集意见,让社会公众和相关方更大程度参与立法工作完善政府开放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4.8”司法日宣传活动,定期开展多样化主题活动,做好“江苏12345在线”服务工单办理,畅通公众建言评价通道,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共享和监督,增进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牵头部门: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宣传教育处,责任部门:有关处室单位,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四)优化监督保障机制,服务政务公开效能提升

13.强化组织领导与监督。切实发挥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事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各设区市司法局和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制定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要求,实时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有关处室局,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14.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把政务公开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教育培训内容,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实体服务大厅政策咨询、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宣传教育处、办公室,责任部门:厅有关处室局,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15.提高舆情收集处置能力。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困难群众生活、矛盾纠纷等方面的舆情,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引导预期,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出的承诺落实情况。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联系沟通,提高回应的及时性与规范性。(牵头部门:宣传教育处,责任部门:厅有关处室局,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16.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政务公开平台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做好省厅门户网站、12348江苏法律服务网、法润江苏普法平台、江苏律师网、江苏监狱网等平台的规范运行与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栏目检索和下载等功能,将各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牵头部门:办公室、12348协调指挥中心、宣传教育处,责任部门:厅有关处室局,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