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422/2023-00024 | 分 类 | 计划总结 法律服务,普法宣传,队伍建设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3-01-10 |
标 题 | 省司法厅 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 全省百佳“法律明白人”选树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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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苏司通〔2023〕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自全省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来,全省已遴选培育21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广大“法律明白人”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履行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职责,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 ||
时效 | 有效 |
省司法厅 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全省百佳“法律明白人”选树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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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司法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司法局:
自全省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来,全省已遴选培育21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广大“法律明白人”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履行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职责,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加大对优秀“法律明白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激发“法律明白人”队伍积极性主动性,经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上报,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决定选树程虹等100名同志为全省百佳“法律明白人”。
希望受表扬的同志珍惜荣誉、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今后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法律明白人”要向受表扬的同志学习,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法律素养,积极履行职责,示范带动更多基层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法治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为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根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