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整体质效
时间:2023-11-13  浏览次数:

宿迁市始终坚持以示范创建为引领,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主体工程,聚焦依法行政关键环节,推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率先突破。

一是健全机制科学民主立良法。探索建立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与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同组成行政立法及行政决策“智囊团”,有效保障立法聚民智、适民情、接地气。近年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防疫复工等关键问题和民生热点,先后制定《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27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有效构建了科学合理、系统完备的法治体系。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在全省率先完成县域、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了市、县、乡三级“671”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实现市县乡三级“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宿迁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协调,有效解决因机构改革引发的执法争议,相关做法形成人大议案,提交全国人大并被采纳办理。创新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活动,打造“721”工作模式,使七成问题服务解决,两成问题管理解决,一成问题执法解决。

三是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今年初,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及省厅党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具体部署要求,主动担当、开拓创新,就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开展调研。630日,在全省率先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年来,通过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市县乡三级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初显成效,今年1-9月,全市一审行政败诉率3.81%,为近年来最低,其中乡镇(街道)败诉主体由去年同期的24个下降至9个,同比下降62.5%

四是政府引领筑牢法治社会根基。建立“宿迁规矩”,搭建起具有宿迁特色的“硬法+软法”规则体系,发布《宿迁文明20条》《非诉服务“宿9条”》《诚10条》。培养“宿迁习惯”,开展“行人不闯红灯”“斑马线礼让行人”等专项整治行动,成功打造享誉全国的文明交通执法宿迁模式,交通文明指数全省领先,公众交通满意度全省最好,相关经验被公安部向全国推广。培养“宿迁共识”,大力推广“小村问政”“援法议事”、村(居)民自治积分制治理,制定“普法”信风,民法典宣传等三项工作获全国普法办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