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废止和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03-20 浏览次数: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政府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及国家政策调整,省司法厅组织对本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省司法厅拟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修改,研究起草了《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传真:025—83591404
2、电子邮箱:sftxzgfxwjql@163.com
3、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