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风采】姚俊瑛:藏蓝警营的“三多”标兵(图)
时间:2023-03-07  浏览次数:



姚俊瑛,女,出生于1988年12月,2012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溧阳监狱刑罚执行支队三级警长。先后多次获评省监狱局刑罚执行优秀办案标兵、全省监狱系统实战专业人才等荣誉。

“多试一遍”的倔强

“喂,您好,请问是泰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吗?我这边是溧阳监狱刑罚执行支队,想核实一下罪犯李某的财产性判项?”因监狱一名罪犯已经缴纳了判决书中的财产性判项,但该犯财产性判项具体数额不清,法院不愿出具相关的结案通知书,导致该犯在呈报减刑上犯了难。为将财产性判项具体数额搞清楚弄明白,姚俊瑛先后与原审法院、检察院、省局和家属通话30余次,在克服原审法官退休、案件已移交等困难后,最终弄清楚该犯财产性判项具体数额,并按程序成功为该名罪犯呈报减刑。仅2022年,姚俊瑛积极与法院联系,累计查验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335人次。 问起她的“倔强”,姚俊瑛说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不仅涉及到罪犯的切身利益,而且涉及到法律的严肃性,体现执法的公正文明,需要认真核对每一个细节,仔细推敲,确保每一件减刑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和历史的评判。

“多干一点”的担当

作为监狱刑罚执行支队的业务骨干,面对每批次的“减假暂”工作,姚俊瑛把每次都看作是“第一次”。从政策文件、审核把关到复核报送,每一个环节姚俊瑛都仔细认真的做好检查校对。近3年来,姚俊瑛先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2批次、1000余件,并积极配合常州市法院对“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开庭审理,依法办案率100%,所办的案件均为“零差错”。“多干就是多学,这样才能进步。”入警11年来,姚俊瑛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成功考取法律研究生,还顺利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监狱“公职律师”队伍中的一员。无论是在狱务接待窗口还是会见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值班时,姚俊瑛总是耐心细致的为相关人员和家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得到大家一致好评。同时,姚俊瑛还积极利用法律专业特长,参与到志愿服务工作中,多次参加监狱组织的反诈宣讲、普法讲座进社区、街道、学校,积极履行社会义务。

“多些包容”的理解

姚俊瑛的丈夫也是溧阳监狱的一名民警,在基层监区任职副教导员。“基层监区面临的工作压力更大,作为一名警嫂,我更要多一些理解。”为了更多时间陪伴孩子,同时能兼顾好工作,姚俊瑛将女儿从市区幼儿园转到单位所在的乡镇幼儿园。放学后,姚俊瑛将女儿接到办公室,一边辅导女儿作业,一边认真做好档案整理、复核和材料报送工作。作为一名警花,她舍小家顾大家,用无私奉献诠释自己的为警情怀;作为一名警嫂,她选择了理解和承担。这一路,纵然也有泪水、有遗憾、有失落,但姚俊瑛依然无怨无悔的爱着这一身的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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