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至29日,我省首次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点评会在南京召开。会上,《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等3件省政府规章和《南京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5件设区市政府规章全面接受“体检”,省委、省政府、省人大、设区市行政立法部门、高校、律所等理论实务专家进行现场点评。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顾爱平出席会议。
规章立法后评估是检验规章实施效果、改进立法工作的有效方式,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将立法后评估工作作为提高政府立法质效的重要环节,出台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严格执行政府立法“回头看”,常态化开展政府规章“体检”,推进规章“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
此次受评的规章是从2023年以来全省开展的89件规章后评估项目中选取,包括商业网点建设、缺陷消费品召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消火栓管理、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等,涵盖经济建设、生态保护、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
通过组织全省行政立法人员现场观摩,邀请专家现场点评,以立法后评估的方式来检验政府规章实施情况,有利于交流政府立法工作,提升全系统规章制定水平。
目前,我省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117件,设区市政府规章391件。强化规章立法后评估与立法工作的衔接,适时启动规章立法后评估,以实效性作为价值标准,适时推动政府规章修改完善,有利于促进立法、执法、守法诸环节之间的良性循环。
会上,来自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在听取相关规章实施行政机关立法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后,从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实效性等维度细致分析,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指导规章立法后评估程序,探讨规章进一步修订细节。其中,对《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提出“建立消费品召回管理保障体系,扩大消费品召回管理范围”的完善建议,对《苏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提出了“加强智慧停车建设,增加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责任条款”等评估建议。
顾爱平表示,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常态化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点评会,让立法后评估成为政府立法工作自我检验的标尺,将加强评估结果运用作为改进政府立法、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参考,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