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422/2024-00013 | 分 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行政立法,执法监督 意见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4-05-13 |
标 题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03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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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苏司〔2024〕5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有效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3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4-06-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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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经研究,现对董瑶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订〈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时参考:
正如董瑶等代表所述,《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自2002年起施行,2007年修改时增加了“免费放行”的规定。该规定围绕高速公路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十台以上车辆待交费,或者开足收费道口但是待交费车辆排队均超过200米的情形进行制度设计,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高速车辆拥挤、堵塞的问题。2020年全国高速公路实行“一张网”收费运营模式后,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一次性收取客户全程的通行费(包含跨省通行费),由于其他省份没有关于“免费放行”的相关规定,因此在实际执行免费放行时,需要考虑跨省通行费的结算等问题,存在较大的执行性困难,管理矛盾较为突出。
为此,建议你委敦促交通运输等部门认真研究董瑶等代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开展相关调研,确有修订必要的,形成立法建议,适时提交你委,由你委在研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或者清理等专项工作时,结合执法检查等情况一并考虑。我厅将根据工作职责,按照立法程序积极配合做好法规立项和审核修改工作。
江苏省司法厅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