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422/2024-00082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法律服务,刑法执行,其他 意见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4-05-13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02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文        号 苏司〔2024〕6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效 有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2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4-06-20  浏览次数: 140

 

省委政法委:

经研究,现对杨凤辉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贵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近年来,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将未成年人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积极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融入“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罪错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跟踪回访、质量监管等工作,强化未成年犯分级分类教育矫治,以法治方式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及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322个,校内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受教率达100%法治副校长配备实现全覆盖。2023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5万余件,新增建设涉妇女、未成年人的专业性法律援助工作站56个。

针对杨凤辉代表建议中提出的建议,省司法厅将立足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环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普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夯实宣传、教育、民政等部门,以及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未成年人普法责任。探索实施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大力实施青少年“学法护航”行动,完善“研判+供给+评估+管理”的精准普法模式,进一步健全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格局。围绕反霸凌、反暴力、“校园贷”等法律热点问题,征集上线青少年法治教育精品课资源库,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启发性和针对性。抓住“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青少年学法活动周”等时间节点,利用“法治第二课堂”“开学法治第一课”“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常识,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依法保障罪错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组织修订《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明确法律援助的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等内容,为开展罪错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强化政策支持。以落实省政府“提升50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民生实事项目为契机,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建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开通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绿色通道”,对刑事案件未成年人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全部无偿指派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名优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对符合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罪错未成年人,积极帮助他们申请获得民政救助、社会福利等待遇。

三、深入开展教育矫治,促进罪错未成年人再社会化。针对未成年犯成长环境、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等特点,制定思想政治教育个人专档,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未成年犯进行九年义务教育,开设中西面点、验光配镜、美容美发等技能培训班,帮助提高未成年犯文化技能水平,推动其顺利融入和回归社会。注重感化教育,采取现身说法、民警点评等形式开展“忏悔日”教育,引导未成年犯认罪悔罪、积极改造。联合家庭、学校、社区、公安机关等强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涉足不适宜场所、不良交友等行为管控,依托社会资源探索开展心理矫治项目,努力实现教育帮扶率、损害修复率、社会组织参与率三个100%。用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五老”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社会力量,常态化开展“家庭增能、校园复归、社区接纳、阳光伙伴”等矫正活动,不断提升矫治效果。

 

 

 

                                   江苏省司法厅

                                      2024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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