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422/2024-00086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法律服务,非诉纠纷化解,队伍建设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4-05-13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00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文        号 苏司〔2024〕7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0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4-06-20  浏览次数:


 省检察院:

经研究,现对朱良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协同推进建立轻罪治理体系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刑事和解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亲属邻里间轻微刑事案件调处工作,不断健全完善轻罪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全国率先推进刑事和解平台建设,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轻罪治理体系中的职能作用。

下一步,针对朱良平代表的建议,我厅将立足自身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刑事和解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各级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派驻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按照不少于2人的标准,积极选聘退休检察官、法官、民警和其他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

二是规范刑事和解工作开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健全刑事和解案件委托调解机制,将符合和解范围、和解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导入调解程序,规范刑事和解工作流程,探索建立刑事案件和解协议效力确认机制,进一步提升轻微刑事案件调处质效。

三是强化轻罪治理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联系人制度,协商解决刑事和解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强化派驻人民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管理考核、工作保障、专职调解员培训等工作,健全完善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机制,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开展,进一步形成轻罪治理工作合力。

 

 

                                   江苏省司法厅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