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422/2024-00088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依法治省,法律服务,普法宣传 意见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4-05-14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7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文        号 苏司〔2024〕8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效 有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7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4-06-20  浏览次数: 147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经研究,现对王美琴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企业员工就业管理征信系统”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贵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近年来,省司法厅紧紧围绕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目标,加强普法宣传,深化企业合规建设,推动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不断浓厚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推进“产业链+法律服务”惠企惠民专项行动和“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组186个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发布风险防控法律建议3112条,解决各类法律问题1.5万余件次,化解矛盾纠纷2586件,为小微企业提供1万小时以上的免费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经营的意识,预防和减少劳务用工法律风险。民法典宣传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等普法活动为载体,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普法讲座、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发送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或建议书、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公序良俗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职工养成诚信守法、办事依法观念和能力。强化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通过开展法律咨询、疑难法律问题研讨等活动,为45万余家企业纾困解难。打造常州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等服务平台,提供普法教育、形势研判、培训沙龙、纠纷调解、理论研究等多项“菜单式”服务,为促进民营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普法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不断提升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和能力。

一是持续加大普法力度。深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部署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积极开展“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市场经济、经营管理、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法规利用职工文化中心、法治学校、法治图书室、法治体验展示馆、法治文化长廊等场所设施,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为企业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便利,加强企业职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的针对性普法,引导企业职工依法劳动、依法维权。探索在民营企业培育“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实民营企业普法力量。

二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针对不同经营阶段法律需求,编发《江苏省企业共性法律风险点图谱案例读本》,征集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优化民营企业“法治金课”体系,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引导企业遵循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商业道德。全面推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编制不同行业领域涉企合规指导清单,明确违法职责、风险等级、合规建议等,帮助企业做好风险防范。联合省工商联开展民营经济法商提升行动、中小微企业学法用法推进行动、“法治民企”建设宣传行动、民企内部治理提升行动、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民企权益保护平台共建行动等七大行动,为促进民营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是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对接全省优势产业链,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行动,更新发布产业链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名录,升级研发一批产业链法律服务产品,为产业链集群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支持。持续开展“送法入企”“律企同行”等活动,推动“法治体检”常态化,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民营企业把脉问诊,提供法律建议,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管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探索在商会中建立调解组织,开展商会调解员培训,拓宽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化解化解渠道。优化民营企业公证法律服务,在有条件、有需求的商会设置远程公证服务点,引导企业通过公证服务降低运行风险和维权成本。推进仲裁进商会、进民营企业,探索在商会组织中设立仲裁调解中心或仲裁服务站、服务窗口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司法厅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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