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速推进与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联营工作
时间:2025-01-10 浏览次数:次
近日,我省又一家与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构——石城启邦显辉(南京)联营律师事务所正式获批。联营所设立于南京市江宁区紫金研创中心6号楼8层,出资总额500万元,联营期限为五年,将以联营律师事务所名义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承担法律责任。同期,省司法厅还制发我省首份准予联营通知书,准予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台湾庆辰法律事务所进行联合经营试点,联营名称为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台湾庆辰法律事务所联营办公室,共用办公场所设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七里桥北路6号,联营期限为三年。联营按照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可共同以联营名义接受委托,采取合作方式办理各自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台湾地区、大陆以及大陆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事务。以上成果的取得,不仅有利于江苏律师与港澳台律师实现多方面深层次业务合作互补,也为推进江苏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和能力高质量发展作出有益尝试。
2017年7月,司法部决定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对台开放,将台湾律师事务所在大陆设立代表处的地域范围扩大到福建全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2019年1月,司法部决定将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的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近年来,省司法厅在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江苏实际,制定出台两项联营工作试行办法,并积极指导江苏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对接,持续推进与港澳台地区法律服务工作交流发展。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鼓励推动内地(大陆)律所与港澳台律师业交流合作,助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服务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