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修订的《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推动城市供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一是坚持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立法修订回应民生期盼。2016年实施的原《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在保障城市供热秩序、改善市民生活条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供热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老旧小区供热设施产权不清导致维护责任不明,转供热环节多造成温度不稳定,新建小区因入住率不足无法及时供热,测温退费缺乏统一标准引发纠纷。为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和居民需求,徐州市将条例修订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旨在解决供热规划建设、设施保护、供热用热管理、服务质量监督等环节中的突出问题,构建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长效机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市民。
二是坚持开门立法,集思广益,全程贯穿人民民主实践。深入基层听民声,立法调研组深入蝶梦社区、泰山社区等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10余场座谈会,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居民关于“提高供热直供比例”“明确退费标准”“老旧小区供热设施维护责任”“测温争议解决”等意见建议。发挥代表委员主体作用,邀请代表委员全程参与条例修订。积极吸收人大代表“明确供热设施分段维护责任的建议”,转化为条例中“按照热源厂区规划红线、住宅小区建筑区划红线、入户阀门等节点,明确供热设施分段运行维护责任”的规定。开展立法论证咨询,召开立法顾问会,邀请法律、供热等领域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将立法顾问提出的“规范供热工程建设流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建议,转化为条例中“新建项目需征求供热主管部门意见”“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协议”等规定,将“划定供热设施安全防护距离”的建议,细化为“设置警示标志,保障市民和施工人员安全”等具体内容。
三是坚持靶向施策,惠民利民,条例破解群众“急难愁盼”。保障供热质量,让群众“暖得舒心”。针对群众反映的供热温度不稳定、测温退费不规范等问题,条例规定供热企业接到测温申请后24小时内须到达现场;热用户对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明确不同温度区间的按比例退费机制,要求供热期结束后至5月31日前完成退费。降低供热门槛,让新建小区“暖得及时”。将新建小区供热申请户数比例从60%降至40%,同时规定“未达标小区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可供热”。理顺设施管理,让老旧小区“暖得持久”。针对老旧小区供热设施移交难、维护责任不清等问题,条例规定,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可配套建设或同步改造供热设施;已建成小区的共用供热设施,经业主大会同意后移交供热企业运营管理;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物业管理委员会代签移交协议。强化应急保障,让群众“暖得安心”。条例专章规定供热事故应急处理,要求供热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修队伍、供热期内24小时备勤;发生事故时,供热企业须立即抢修并公告进度;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等配合入户抢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