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以高质量政府立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6-01-21  浏览次数:

2025年,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厅党委“四个围绕、四个强化”重点任务,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全过程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牢政府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将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写入《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修改)》《江苏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等年度重点立法项目。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立法工作中涉及政治方向、重大经济社会利益调整等重要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年内首次推动省委依法治省委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立法工作计划实施推进会,专题向省委办公厅报告2025年省政府立法工作完成情况及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编制情况,并认真做好《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4件省委常委会审议项目的汇报相关工作。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全维度增强制度供给效能。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系统谋划强基础、前瞻布局促创新、民生导向增温度、区域联动聚合力,推动制度供给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构建”升级。全年共完成正式立法项目17件,其中地方性法规14件、政府规章3件,《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办法》《江苏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江苏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江苏省保障和促进宜兴陶瓷高质量发展条例》均为全国首部。《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改)》增加规定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机制;《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改)》设“促进发展”专章,支持频谱使用的基础性、前沿性研究,鼓励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开发应用;《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修改)》实现生产使用环节全程可追溯,为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精准法治保障。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全流程提升立法审查质效。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践,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与时效性。持续推进主办制与专家团队一体化运作模式,邀请立法专业团队和专家学者深度参与项目审查,继续实施立法项目交由两个以上政府法律顾问交叉审查的做法,提供智力支撑。在全国率先将立法辩论机制引入审查环节,针对《江苏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中的焦点问题,组织各方代表公开理性辩论,充分汇集民智民意。坚持开门立法,通过“法治民意直通车”平台广泛征集基层意见建议,遴选40余项优秀建议并颁发采纳证书,极大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健全立法后评估制度,首次将立法后评估项目纳入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推动立法后评估与立法项目同步实施一体推进。组织召开全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点评会,对9件省级规章及2件设区市规章进行现场点评交流,实现省市全覆盖,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