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6-01-23  浏览次数:

近日,省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印发。计划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江苏、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有效统筹立改废释,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计划20件正式项目中,13件项目为需要省政府提出议案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南京江北新区条例、江苏省城市更新条例、江苏省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条例、江苏省昆曲保护传承条例、江苏省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江苏省慈善条例、江苏省药品管理条例、江苏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江苏省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修改)、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改)等;7件项目为省政府规章,包括江苏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办法、江苏省游艇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改)、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修改)、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修改)等。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加强与有关方面和起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强化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起草调研、审查论证等工作,推动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有效落实,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