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422/2026-00016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依法治省,行政立法,执法监督,法律服务 意见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6-06-15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6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司〔2026〕9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6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7-08  浏览次数:

陈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成人意定监护与特殊需要信托联动机制,应对江苏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司法厅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治理导向,聚焦服务保障“一老一小”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服务体系覆盖城乡。推动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可及率”纳入省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全省建成远程公证服务点10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20445个,建有10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2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8万个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完成江苏法律服务网适老化与无障碍功能改造,年均提供法律服务300万件次。二是法律服务持续优化。连续10年推出司法行政惠民实事,实施“情暖夕阳红”专项行动,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明确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不受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遭受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的受害老年人,取消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探索“公证+监护+养老”全链条流程,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协议+指定监护+后续财产监管”一站式服务,依托公证业务管理系统实现意定监护协议信息内部联网查询,近两年全省公证机构接受申请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年均约100件。律师行业积极探索成人意定监护法律服务路径,无锡律师事务所与公证处、信托公司联合推出“特殊需要信托+意定监护”法律服务项目,苏州律师事务所为江苏省首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提供法律支持。三是法治宣传常态开展。将开展老年人普法宣传纳入加强社会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的重要任务,推动各地结合“重阳节”“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赡养、财产继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与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常用法律知识100问》《日常生产生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漫画民法典》等普法资料,不断提升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建立健全成人意定监护与特殊需要信托联动机制,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民生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能够防范老年人失能失智后的监护风险,按照意愿有尊严、有品质地安享晚年。针对提案建议,省司法厅将进一步深化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延伸触角、下沉资源、提升质效,努力为老年人提供找得到、用得上、信得过的优质法律服务。

一是突出法律服务协同化。深化“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成人意定监护,指导各地统筹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资源,常态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及公证、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方便老年人按需获取相关法律服务;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远程公证服务点、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法治文化阵地等贴近群众、覆盖广泛的优势,收集群众在成人意定监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需求,发放宣传指引手册,引导群众了解救济路径,依法解决难题。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配合法院、民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围绕完善成人意定监护制度、防范财产监管风险等,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支持。

二是突出便民服务多样化。发挥公证预防性法律制度优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公证意定监护文书在医疗救治、金融代办、不动产登记等场景下的适用细则;探索将已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纳入“江苏省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管理系统”,支持相关部门在线核验,推动监护人身份“互认互通”;探索“公证+托”协同,协调对接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公证机构在办理意定监护公证时,引入特殊需要信托作为财产管理的补充工具,构建“人身监护归亲属/机构、财产管理归信托、行为监督归公证”的制约闭环。推广“成人意定监+特殊需要信托”法律服务成功案例,培养既懂民事监护又懂信托构架的复合型律师,鼓励探索有偿社会监护服务、律师担任特殊需要信托监察人等业务领域。深化“法援惠民生”活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区域通办”“跨市协办”“站点直办”机制,在老年人法律需求集中的村(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协会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提供无障碍、适老化、家门口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突出法治宣传精准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老龄委等部门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强法律知识普及,将老年人作为全省“九五”普法的重点群体,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列入年度全省法治宣传教育重点联动事项,抓住“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月”“民法典宣传月”“老年节”“敬老月”等契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民法典关于“意定监护”的法律规定,帮助社会公众特别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广大老年人了解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成人意定监护相关法律知识融入普法阵地载体,结合普法惠民村居行、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宣传解读成人意定监护在法治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消除群众对意定监护存在“不了解、有误解、不愿用”等情况,不断提升社会接受度。

 

 

江苏省司法厅

 202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