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大连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蔺佳
摘要:当前国际禁毒形势复杂多变,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现象严重,出现“滥用群体低龄化、犯罪主体年轻化”的特征,针对未成年群体的禁毒法治教育成为一项迫切而重要的现实课题。本文结合当前毒情形势背景,深入分析过去未成年群体的禁毒法治教育存在的明显不足,教育内容陈旧滞后,教育形式刻板单一,学校、家庭、社会层面的教育协同机制不甚完善,并缺乏长效跟踪评估机制,导致禁毒法治教育出现与时代形势脱节,无法引起学生兴趣与重视,难以形成持续且深入的育人效果。针对现状,本文深入探索青少年禁毒法治教育路径,提出多维度构建青少年禁毒法治教育创新体系,创新教育形式,增强课程趣味性与青少年参与感;依据年龄分层,设计针对性教育内容;拓宽覆盖范围,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禁毒教育网络;提升禁毒宣传者的专业水平,筑牢教育质量根基。禁毒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同发力,不断探索契合时代需求的教育路径,才能为青少年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禁毒防线,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关键词:青少年 禁毒法治教育 药物滥用 新型毒品
一、背景
随着当前世界禁毒形势的变化,主要流行毒品(海洛因、冰毒、氯胺酮)滥用态势得到一定遏制,但其替代者正以更隐蔽的方式蔓延。随着吸毒人员对新型成瘾性物质的寻求,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的滥用现象愈发突出,形成了“传统毒品减少,新型毒品泛滥”的结构性转变,这一转变也直接导致了吸毒人群的低龄化趋势。
2024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明确指出:“国内滥用物质种类发生结构性变化,麻精药品和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快速蔓延,滥用人数不断增多,青少年滥用问题突出。2024年查处35岁以下滥用麻精药品人数7.6万人次,占查获总人数的86.4%。”202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近10年毒品案件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新型毒品犯罪增长迅猛,已超越传统毒品犯罪,且呈现出“滥用群体低龄化、犯罪主体年轻化”的显著特征。近两年禁毒教育月都聚焦于“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这一主题,说明青少年成为当前禁毒法治教育的主要受众。
当前社会对“毒”的认知仍存在一定局限性,多数人对毒品的理解还停留在海洛因、冰毒等传统品类上,忽视了麻精药品、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的危害性。事实上,这些物质的滥用同样会导致成瘾、精神障碍、器官损伤等严重后果,甚至诱发违法犯罪,破坏社会和谐稳定。青少年处于身心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好奇心旺盛但自我保护与辨别能力相对薄弱,对新鲜事物缺乏足够的警惕性,这使得他们极易沦为药物滥用和新型毒品侵害的目标群体。在部分青少年群体中,故意过量服药(OD,Overdose)现象悄然滋生,青少年药物滥用现象呈上升趋势,更值得警惕的是,新型毒品不断翻新,以伪装成奶茶、邮票、眼药水等日常生活常见物品的形式出现,其隐蔽性和迷惑性对青少年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更可能诱发犯罪行为,破坏家庭和谐,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冲击。青少年禁毒法治教育必须率先突破传统认知的桎梏,将“毒”的概念进行广义化界定——“禁毒”不仅指向对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的打击与预防,更应涵盖麻精药品的非法滥用、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的使用等各类危害行为。以此有效应对当前复杂的毒情形势,实现对青少年的全面保护。
深入探索契合时代需求的青少年禁毒法治教育路径,将禁毒法治教育融入当前教育体系,提升教育实效,已成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现实课题,对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社会禁毒防线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二、当前青少年禁毒法治教育的不足
1、教育内容陈旧滞后
世界毒品形势瞬息万变,而禁毒教育中对“毒”的概念界定狭窄且固化,内容仍存在明显的“传统毒品依赖症”。多数教材、课件及宣传资料仍以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为核心案例,对麻精药品、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的危害性阐述模糊,甚至存在知识空白。例如,部分学校开展的禁毒教育中,对“笑气”“依托咪酯”等新型滥用物质缺乏系统讲解,导致青少年对这类隐蔽性强的物质缺乏警惕。同时,法律知识传授存在“重禁止性规定、轻权利救济”的倾向,仅强调“吸毒违法”,却未告知青少年吸毒之后将面临的法律处罚,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识别涉毒陷阱、寻求帮助,使得法治教育沦为单向的“恐吓式灌输”。
2、教育形式刻板单一
现有禁毒法治教育多采用“被动接受”模式,难以适配青少年的认知特点。课堂教学中,多以单向宣讲、播放警示教育片为主,缺乏沉浸式体验和互动性设计。例如,部分学校以“禁毒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形式看似新颖有趣,但题目多为死记硬背的知识点,与青少年的现实生活场景脱节。针对新型毒品的伪装性特征,缺乏模拟识别训练——如展示伪装成零食、文具的新型物质实物(或仿真模型),让学生现场辨别;也未设置“陌生人递烟”“网络购买可疑物品”等情景模拟环节,导致青少年在真实遭遇诱惑时仍不知如何应对。此外,教育内容的呈现方式陈旧,多依赖文字、图片等静态载体,未能充分利用短视频、互动游戏、VR 体验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难以激发学习兴趣。
3、教育协同机制体系尚未形成
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常因课时紧张、师资专业度不足,将禁毒教育简化为“应付检查”的阶段性任务;家庭层面,部分家长对新型毒品认知不足,甚至存在“孩子不碰海洛因就行”的侥幸心理,未能及时开展家庭防毒教育;社会层面,禁毒部门、司法机关与学校间的禁毒法治教育联动缺乏系统性架构与长效机制,呈现出明显的 “应需式”零散化特征。双方的协作多以学校单次活动需求为触发点,即学校在开展特定禁毒宣传活动时临时向司法机关提出协助请求,司法机关再按需派员参与,形成“学校有需求、司法来配合”的被动式互动模式。这种缺乏整体规划的合作形态,使得禁毒法治教育资源难以深度融入学校常态化教育体系,既无法与学科教学、德育培养等环节形成有机衔接,也难以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构建阶梯式教育内容,最终导致教育活动呈现“碎片化”“间歇性”特质,难以形成持续且深入的育人效果。
4、缺乏长效跟踪评估
多数禁毒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呈现出一次性的特征,仅在特定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未形成系列化的延伸体系,而当前对禁毒教育效果的评估多以“参与人数”“活动场次”等量化指标为主,缺乏对青少年防毒意识、识别能力、法律素养的质性评估。活动结束后,学校常以“是否开展过禁毒讲座”“学生是否完成禁毒知识答卷”作为考核标准,却未跟踪调查学生在课后能否准确识别伪装毒品、能否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这种“重形式轻实效”的评估模式,导致禁毒宣传工作者缺乏改进动力,难以针对青少年的认知短板优化宣传教育策略。
三、多维度构建青少年禁毒法治教育创新体系
1、创新教育形式,增强参与感与趣味性
在创新形式上,应打破传统单向灌输模式,融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元素。可开发禁毒主题的互动游戏,让学生在虚拟情境中模拟面对毒品诱惑的场景,通过选择不同行为体验相应后果;利用 VR 技术还原吸毒者的生活状态与身体变化,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和情感共鸣;组织禁毒情景剧表演、禁毒知识辩论赛等活动,让青少年在参与中主动吸收知识,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探索,增强教育的趣味性和参与感。此外,笔者所在的雨沐禁毒宣传队尝试探索创新禁毒宣传新模式,将以往零散的宣传活动整合成主题式系列活动,除了常规的科普宣讲,根据每次主题的不同邀请不同的群体走进戒毒所,亲身参观体验戒毒人员的生活环境,聆听戒毒人员的心路历程,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两种方式从法律层面立体式展现毒品危害。
2、依据年龄分层,设计针对性教育内容
禁毒法治教育的内容设计要突出针对性,依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认知特点和成长需求分层推进。小学阶段可通过绘本、动画等形式,用生动故事讲解常见毒品的外形和简单危害,同时融入药物滥用的基础认知,比如告知孩子“药品要在医生和家长指导下吃,不能随便吃别人给的药片”,培养“不碰陌生人食物和药品”的双重警惕性;中学阶段则深入解析新型毒品的伪装性,如伪装成 “奶茶”“巧克力” 的毒品,同时详细讲解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暂时未被列管的成瘾性物质的危害,结合真实案例说明涉毒及药物滥用的法律责任,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法治观和用药安全观;针对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青年群体,重点普及职场、娱乐场所等场景下的防毒技巧,同时聚焦其可能接触的药物滥用风险,比如部分人会通过滥用兴奋剂提神、滥用镇静剂减压等,深入分析此类行为的健康危害和法律边界,科普常见的非列管成瘾性物质的识别及其危害,提升其在复杂环境中辨别药物滥用陷阱、保护自身的能力。
3、拓宽覆盖范围,构建 “三位一体” 教育网络
覆盖范围要实现全面化,打破学校教育的单一壁垒,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家庭方面,通过家长会、亲子活动等方式,让家长了解目前新型毒品及药物滥用的低龄化趋势,重视青少年禁毒法治教育,掌握前沿的禁毒知识和基础心理疏导方法,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学校方面,将禁毒教育纳入常态化课程体系,定期开展主题班会和实践活动,同时尤其要重视对青少年心理问题的关注。青少年时期的药物滥用行为有一部分是自身心理问题无法有效解决转而寻求的错误逃避方式,学校专业心理教师要通过日常观察、心理测评等方式及时识别青少年心理问题,建立心理问题预警机制。在此基础上推动学校与社会方面的禁毒部门、司法机关形成紧密配合,学校一旦发现青少年存在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疏导干预,对于有严重心理困扰并有药物滥用的倾向的学生,主动与司法机关对接,司法机关则结合典型案例,走进校园开展专题教育,向青少年科普药物滥用危害,引导青少年通过寻求专业心理咨询、与家人朋友沟通等合法健康的方式应对心理问题。社会层面利用短视频平台、社交软件等新媒体,推送禁毒知识、案例及心理健康内容,确保青少年在生活的各个场景都能接触到相关教育。另外禁毒部门、公安司法机关与学校、家庭密切配合,建立禁毒法治教育的全方位长效协同机制。
4、提升禁毒宣传专业性,筑牢教育质量根基
随着“一体两翼”大戒毒工作布局的开展,面向社会的禁毒宣传成为戒毒所的重要工作之一。作为司法机关禁毒宣传者,专业性提升是关键保障。要建立常态化沟通学习机制,推动司法机关禁毒宣传者与禁毒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定期参与联合培训、信息交流会等及时掌握最前沿的禁毒形势,包括当前流行的毒品种类、新型药物及非列管成瘾性物质的特性、传播渠道和滥用趋势等,确保宣传内容紧跟毒品问题发展变化,具有时效性和针对性。同时,着力提高宣传者的教学能力。针对青少年群体的特殊性,开展专门的教学技巧培训,让宣传者学会根据不同年龄段、不同认知水平的青少年调整宣传方式和语言风格。比如,面对小学生时,多采用生动形象的案例和互动游戏;面对中学生和青年群体,则可深入分析案例背后的法律逻辑和心理因素。通过精准把握传授知识的角度和深度,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让青少年真正听进去、理解透。此外,鼓励宣传者深入研究青少年心理特点和行为规律,将心理学知识与禁毒宣传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既能讲清毒品危害和法律后果,又能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和应对心理问题,必要时引入心理学专家、教育专家等提供指导,持续优化宣传方案,切实提升禁毒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四、总结
青少年禁毒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关乎国家的未来发展。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毒情形势,禁毒教育模式必须从内容、形式、机制等多方面进行创新变革。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青少年禁毒法治教育并非一蹴而就,需要长期坚持、持续优化。只有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同发力,不断探索契合时代需求的教育路径,才能为青少年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禁毒防线,守护他们健康成长,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更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合格人才,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五、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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