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0  浏览次数:
 江苏省司法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2年江苏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厅紧紧围绕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领导讲话精神,坚持“公开政务、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配套制度和监督保障体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不断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厅党委书记、厅长缪蒂生多次就《条例》的宣传贯彻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机关处室负责人会议,对照《条例》规定和省政府要求,积极查找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充分利用“江苏司法行政网”(外网)、“江苏司法行政办公平台”(内网)、门厅大型电子显示屏、《江苏司法行政工作简报》等载体,深入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介绍各单位、各部门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工作这方面的意识。

(二)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省政府要求并结合自身职能,将我厅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科学分类,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二是加强司法行政网站建设。对“江苏司法行政网”和“江苏司法行政办公平台”进行改版升级。“江苏司法行政网”设100多个子栏目,既发布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简介、司法行政要闻、工作动态等内容,开设了多个互动栏目,更连接了江苏监狱网、江苏矫治网、江苏律师网、江苏法律援助网等各职能部门的专门网站,群众可以通过点击有关栏目,迅速了解相关收费标准、办事指南、最新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以及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诚信档案等诸多内容。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在已建立《江苏省司法厅厅直机关政务公开暂行办法》、《江苏省司法厅厅直机关依申请公开细则》、《江苏省司法厅厅直机关政务公开考核细则》三大基本制度的基础上,相继完善《江苏省司法厅政务公开审核办法》、《江苏省司法厅政务公示办法》等若干配套性文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四是深入推行法律服务机构办事公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全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执业许可证照、业务人员基本情况、业务范围、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以及依据、服务承诺、执业纪律、监督投诉方法和信用记录等。

(三)狠抓工作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我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地位,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下发后,我厅及时将工作要点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明确责任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发展。同时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列入《江苏省司法厅依法行政合格单位考核细则》。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主要通过“江苏司法行政网”门户网站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省司法厅门户网站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江苏司法行政网”的“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省司法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8条,其中人事任免信息9条;工作部署16条;重大决定通报14条;工作计划6条;领导讲话6条;预算资金信息2条;统计信息1条;工作报告1条;公示公告3条,按照要求,上传至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管理平台。

2.新闻发布会

20128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和《中国律师》等14家媒体记者介绍江苏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和“服务为民百日活动”等情况。

3.在线访谈

20121211日,副厅长万力和基层工作处处长何祝荣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向网民介绍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以及取得的基本经验,回答网民提出的如何深化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如何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政策落实等问题。

我厅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并按规定及时向省档案馆移送政府信息,拓展公众了解我省司法行政政策的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为通过网上和电子邮件申请,全部受理并按规定时间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5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2件。

(三)收费情况

我厅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无偿提供。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没有出现与省司法厅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全年依申请公开数量较少。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还不清楚。网站建设和栏目设立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做好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和维护管理工作。依托“江苏司法行政网”,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做好网站各栏目的内容保障和网上办事服务事项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继续做好法律服务行业的事务公开,为公众查询法律服务机构信息提供服务。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手段。

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江苏司法行政网(http://www.jssf.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江苏省司法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电话:025-8359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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