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江苏省司法厅对恢复重建以来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15年12月21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江苏省司法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2月20日)和《江苏省司法厅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江苏省司法厅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江苏省司法厅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