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江苏司法行政精神”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5-19  浏览次数:

为大力培养全省司法行政核心价值观,加强职业文化建设,按照《2016年全省司法行政政治工作要点》的部署,决定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江苏司法行政精神”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总目标,以增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事创业的软实力为出发点,以展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人民的良好形象为重点,以凝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的精神力量为主线,通过广泛征集、深入讨论,总结提炼“江苏司法行政精神”。持续宣传,大力实践形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共同价值取向和核心理念,为深入推进江苏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征集活动实施步骤

“江苏司法行政精神”是江苏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之魂,是引领全系统共同奋斗的鲜明旗帜,其内涵和要求必须体现前瞻性和引领性,必须体现江苏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目标要求与战略内涵,必须体现江苏司法行政文化内核和优良传统,主题鲜明、格调高雅、表达凝炼、通俗易懂,便于传播和普及。

征集活动从2016年5月上旬开始,到2016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

        下发征集活动通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通知精神进行周密部署,并结合实际深入进行思想发动,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参与热情,为全员参与征集“江苏司法行政精神”奠定基础。

(二)广泛征集阶段(6月一7月)

1.省厅将在司法行政网、法润江苏网、司法行政官方双微等开辟征集活动专题专栏,面向全系统征集“江苏司法行政精神”表述语,全程报道和宣传各地开展征集活动情况。

          2.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对“江苏司法行政精神”的阐述与见解,要紧紧围绕“开展征集‘江苏司法行政精神’活动的重大意义”、“新形势下‘江苏司法行政精神’应如何体现”、“我对新时期‘江苏司法行政精神’的感悟”等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和研究,形成人人建言献策的热潮。

3.在充分启迪和汇集广大基层干警智慧并认真筛选的基础上,各省辖市司法局向省厅提交3条,监狱局向省厅提交5条,戒毒局向省厅提交2条,厅机关各处室局须提交1条“江苏司法行政精神”表述语。

4.各单位(部门)向省厅报送“江苏司法行政精神”表述语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并提供500字以内的“江苏司法精神”创意说明和表述语涵义注释。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20日(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8号1305室,邮编210024;电子邮箱:hanmajor@sina.com;联系人:韩勇)。

(三)讨论提炼阶段(8—9月)

1.汇总整理。对上报的“江苏司法行政精神”表述语及其释义进行统计汇总。

2.组织初评。由厅政治部组织相关部门以及专家和老同志等对征集到的“江苏司法行政精神”表述语及其释义进行讨论研究,并择优确定10条“江苏司法行政精神”表述语入围候选。

3.征求意见。对初选入围的10条“江苏司法行政精神”表述语,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和司法行政官方双微等媒体进一步展开大讨论,并征求社会各界及网民的意见建议,同时分别呈送厅领导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从中择优再评选5条“江苏司法行政精神”表述语。

4.上报审定。经厅政治部研究,并确定3条“江苏司法行政精神”表述语及其释义连同专题报告报省厅审定,省厅研究形成最终“江苏司法行政精神”1条表述语决议。

(四)宣传推广阶段(10月)

          1.集中发布。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江苏司法行政精神”表述语。

2.深入宣传解读。通过宣贯辅导、媒体报道、专题研讨等形式,在全系统广泛并持续地宣传、阐释“江苏司法行政精神”的内涵外延,不断提升“江苏司法行政精神”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3.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总目标,深入开展“我与江苏司法行政精神”主题实践活动,把弘扬和传承“江苏司法行政精神”与司法行政保障大局、服务人民和深化改革等各项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调动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工作要求

         开展“江苏司法行政精神”征集活动,是深入贯彻厅党委“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江苏司法行政社会影响力的具体实践,是进一步凝聚全系统精神正能量的重要载体,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级政工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尤其要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江苏司法行政精神”征集活动舆论氛围,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及所属干警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离退休老同志积极参与征集提练活动,把参与过程转化为凝聚共识鼓舞干劲,增强职业归属感荣誉感的过程,推动全省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对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部门省厅将给予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