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坚持开门立法做好《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论证协调工作
时间:2017-05-09 浏览次数:次
为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常州市法制办精心组织,对《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展开多方论证协调,悉心听取意见。
4月26日,市法制办在市行政中心裕民厅召开《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论证协调会,市质监、规划、房管、建设、安监、公安、消防、交通、物价、财政等部门,以及来自常州大学、江苏城乡职业学院和江苏尚朴律师事务所的3名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加会议。会上,各部门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体系、条款内容和文字表述等提出了具体意见,专家则针对条文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论证。
4月27日,市法制办会同市人大法工委、经济工委和市质监局,前往钟楼区和天宁区调研,听取对《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调研过程中,钟楼区和天宁区的市场监管、房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电梯立法中的相关内容提出了具体意见。同时,部分物业公司、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商场、街道和社区代表也结合自身生产生活实际,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等重点内容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法制办将严格按照地方立法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有关各方意见,对《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做进一步修改论证。